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来源:福建日报 时间:2024-12-02 11:08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主题,提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七个聚焦”,其中一个重要方面是“聚焦建设美丽中国”,强调“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之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对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进一步作出系统谋划和总体部署。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必须坚持全面转型、协同转型、创新转型、安全转型,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一、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促进全面转型

  坚持全面转型是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基本特征。实现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要求把生态文明理念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对经济社会系统进行全方位绿色化转型升级。

  新时代以来我国深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将全面转型的要求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取得显著成效,然而,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得到根本缓解,亟需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促进全面转型。这就要求我们推动产业绿色化数字化融合发展,加快绿色科技创新和先进绿色技术推广应用,做大增量与优化存量相结合,做强绿色制造业,发展绿色服务业,构建绿色循环经济体系。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坚持先立后破,加强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确保非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化石能源,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倡导绿色节能出行,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加快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推动消费方式绿色转型升级。

  二、紧扣生态文明建设关键环节,促进协同转型

  坚持协同转型是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内在要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是对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全方位、革命性变革,客观需要整体考虑、全局把握、协同推进。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协同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方面持续用力,取得了生态文明建设重大进展。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必须坚持协同转型,注重物质文明和生态文明的整体性、关联性、耦合性,把系统观念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全过程,在协同转型中提升经济社会发展的含绿量。要坚持目标协同,正确处理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之间的关系,自觉把经济活动、人的行为限制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能够承受的限度内,在绿色转型中推动发展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注重领域协同,做到各地区各行业各领域之间统筹协调以及内部步调一致,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突出主体协同,统筹好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等不同主体之间的关系,把战略的原则性和策略的灵活性进行有机结合,统筹好绿色转型的自上而下顶层设计与地方自下而上的实践探索和经验总结推广。强化区域协同,依据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特征、自然资源禀赋、风俗文化习惯等现实条件,将区域之间协调与区域内部规划相结合,加强和完善生态环境区域协同治理。

  三、继续深化创新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创新转型

  坚持创新转型是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内生动力。破解绿色发展难题需要依靠科技创新。必须坚持创新转型,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促进数智技术与环境治理深度融合,构建美丽中国数字化治理体系,建设绿色智慧的数字生态文明。

  近年来,我国围绕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大力推进绿色科技攻关,推动一系列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有力推动新能源等新兴产业蓬勃发展。同时,创新能力“大而不强”问题突出,难以满足绿色高质量发展与绿色低碳生活的创新需求,迫切需要深化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加大创新转型力度,构建与绿色生产力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创新体系。这就需要强化集成创新,着力推动数智技术与环境科技、产业科技深度融合,形成涵盖研发、设计、材料、生产、管理等环节的“大数据”,构建基于资源消耗、污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的分析预测“大模型”,助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依托“集中力量办大事”制度优势,加强新兴产业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积极研发多污染物、跨介质污染物协同治理技术,实现行业企业节能、节水、减污、降碳的多重收益。强化标准创新,结合区域资源环境实际情况,因时因地修订旧标准,并积极将清洁生产、排放等环境标准融入绿色设计、绿色制造、绿色流通、绿色投资等标准制定修订中。强化制度创新,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围绕促进创新链部署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等加快实现“四链”融合,努力形成与绿色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

  四、筑牢发展和改革的基底屏障,促进安全转型

  坚持安全转型是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底线保障。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涉及能源结构、产业结构、交通结构等各领域,不免涉及技术、经济、社会等风险,需要贯彻安全转型原则。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坚持节约优先、内外畅通、防范风险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双碳”工作,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确保转型平稳有序、过程风险可控,安全绿色转型取得重要进展。当前我国仍处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快速推进时期,发达国家一两百年逐渐出现和解决的环境问题在我国集中爆发并呈现结构型、压缩型、复合型等叠加特点。因而,客观要求保障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要注重传统能源与新能源等不同类型能源互补与深度融合,在进一步提升煤炭、油气和其他关键性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平与保障能力的同时,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快构建清洁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有效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协同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资源减量化利用和提高能源效率,加强关键核心技术开发,利用我国能源供需多元、应用场景丰富的优势,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确保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充分发挥绿色转型对创造就业、引导消费升级以及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的牵引作用,采取财政、金融、中央转移支付等多元化措施,对易受能源电力等价格波动影响群体尤其是低收入人群予以必要合理补偿,更好保障社会安全有序运行。

  (作者为厦门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本文系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关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阐释项目“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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