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为进一步加强我厅双随机抽查管理,按照《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采购管理暂行规定》(闽工信函办〔2022〕595号),现发布采购信息预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现场调研并提交预算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
双随机抽查管理系统升级改造服务项目
二、升级改造服务内容
运用“互联网+服务”手段,基于双随机抽查管理系统拓展建设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排查处置情况跟踪管理功能,建立排查情况处置信息库,及时分析掌握业务状况,为领导决策提供数据支撑服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具有履行上述服务内容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或相关机构,具备相应服务提供能力。
四、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交付上线,系统验收通过后提供一年维保服务。
五、报价要求
(一)报价材料要求
1.按项目要求,提交《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双随机抽查管理系统升级改造服务项目采购报价单》;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代理人的一并提供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犯罪记录书面声明。
5.本次报价仅作为最高限价设定参考,不作为评标依据。
上述资料均需要加盖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且装订成一册后加盖骑缝章,并用信封将上述资料密封,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二)提交时间及地点
报价文件于2023年11月7日24时前送至或投寄至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法规处(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76号8号楼329室)
联系方式: 李先生 0591-87833242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76号屏山大院8号楼329室
附件: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双随机抽查管理系统升级改造服务项目采购报价单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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