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无线电监测站关于监测设施测试验证项目询价采购的公告
来源:福建省无线电监测站
时间:2024-05-20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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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我单位拟就监测设施测试验证项目开展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及报价。
一、采购名称及最高限价
采购名称:监测设施测试验证
最高限价:4.98万元。
二、服务要求
详见附件2:采购内容及要求
三、采购方式
在福建省工信厅网站发布询价采购公告,通过对三家及以上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无效。
四、评审方法
最低价评审法:根据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全部响应采购内容及要求的,则确定报出最低价响应文件的为成交供应商;
(二)全部响应采购内容及要求,且有不少于2家报出最低价(报价相同)的,则在所有最低报价中,选取近三年业绩突出的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五、供应商要求
(一)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二)供应商应具有报价项目的服务范围,须提供报价供应商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有效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供应商应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CNAS)或中国计量认证(CMA)证书;
(四)供应商能够独立承担无线电监测设施的测试验证工作,具备符合标准规定的测试场地、测试仪器仪表等设施,具有详细的测试验证操作流程和完善的作业指导书;
(五)供应商应具备相应数量的掌握测试验证标准和实施方法,熟悉仪器仪表操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六、报价文件要求
按要求填写询价采购响应文件(格式见附件1),包含但不限于:
(一) 响应报价表;
(二) 采购内容及要求响应表;
(三) 法人登记证书(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四) 响应人资格声明;
(五)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本公告中对供应商相关要求的证明材料。
报价响应文件需装订成册后加盖骑缝章,并用信封将上述资料密封,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另请提供一套电子版报价响应文件,介质与纸质文件一同密封。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密封信封外侧应注明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请勿标注与项目内容无关或需要密封的信息。
七、提交时间
报价文件请于2024年5月27日18:00前邮寄至或送达福建省无线电监测站。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北环西路384号
联系人:王善道,电话:0591-87829576
八、其他
采购人保留对本公告的解释权利;采购人有权依照有关部门相关要求终止采购或在合同履行前终止合同而不承担有关责任。
附件1:服务供应商报价函(格式样例)
附件2:监测设施测试验证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
福建省无线电监测站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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