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龙岩市无线电管理局无线电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解读
来源:龙岩市无线电管理局 时间:2024-11-15 09:02

  案释法:龙市无线电管理局无线电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解读 

  ---信号不好能擅自安装手机信号放大器吗?

  为加强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宣贯,龙岩市无线电管理局选取今年无线电行政执法的1起典型案例,以案释法,阐述相关法律条文,倡导公众自觉遵守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电波秩序的良好氛围。

  案例:林某在龙岩市新罗区某温泉御墅擅自安装使用手机放大器案

  【案例概述】:2024年5月24日,龙岩市无线电管理局接到一起通信运营商基站受干扰投诉,反映称该市某基站持续受到干扰。无线电监测技术人员迅速出动排查,在龙岩市新罗区曹溪街道浮蔡村晟龙温泉御墅居民林某家中发现2台违规使用的手机信号放大器,正处于工作状态。执法人员立即进行现场调查询问,确定该设备为居民林某自行安装使用,主要为了增强公众移动通信信号。

  【处理情况】:林某擅自安装使用手机信号放大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对公众移动通信造成严重干扰。鉴于林某在执法过程中能积极配合调查、主动交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决定作出没收林某非法安装的两部手机信号放大器的行政处罚。

  【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不得对依法开展的无线电业务造成有害干扰,不得利用无线电台(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条: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或者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从事违法活动的设备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从事诈骗等违法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或者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从事违法活动的设备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从事诈骗等违法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普法提醒】:设置、使用手机信号放大器干扰公众移动通信的违法行为侵害手机用户的正当通信权益。本案是无线电管理机构针对此类案件查处的一起典型案例。在本案中,无线电管理机构执法响应迅速,取证工作细致,处罚合理合法,有效维护了市民群众的通信安全和通信权益。提醒广大人民群众遇到家中手机信号不好应向通信运营商反映,不允许私自擅自设置、使用手机信号放大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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