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招商投资信息
来源:本网 时间:2020-02-19 16:08

  一、产业概况

  清流县招商重点以氟化工、林产工业、文旅康养等三大产业为主。

  氟化工产业:清流县目前拥有氟化工规模企业11家,其中氢氟酸加工企业3家,萤石采选企业8家,萤石资源远景储量达3000万吨以上。萤石采矿许可证11本,萤石精粉年产量25万吨。主要产品有萤石精粉、硫酸、氢氟酸、新型含氟制冷剂等。全县形成年产氢氟酸13万吨、五氟乙烷4万吨、二氟甲烷3万吨、R410A混配制冷剂3万吨、配套硫酸12万吨的生产能力。2018年,全县实现氟化工产值34.6亿元,税收超过2亿元。雅鑫电子、中欣氟材、睿鑫新材料等项目的动工建设,将为我县氟化工产业的发展插上腾飞的翅膀。

  林产工业:清流县木材蓄积量1300多万立方,全县林产加工工业27家,2018年完成产值31.4亿元,年木材加工能力在25万立方米以上,2019年引进智慧家具产业城项目,年产实木家俱500万台(套),这些项目投产后,林产加工工业达64家,产值达80亿元。

  文旅康养:清流旅游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78.7%,我县以发展康养旅游产业为重心,加快温泉生态休闲度假区、中华客家祖山文化园、林畲毛泽东旧居、朱德旧居、赖坊古民居、中华文化桂花园、林畲初心小镇、冷泉小镇、赖坊悠然国农旅项目等重点项目的开发建设,打造品质化、高端化、精致化的旅游项目,旅游产业的发展逐步从资源向产品转化。全县现有1个国家级温泉地质公园、1个国家历史文化名村(镇)、1家4A级旅游景区、2家3A级旅游景区、1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1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个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1处省级风景名胜区、1个省级森林公园、1处省级自然保护区、1家四星级乡村旅游经营单位。先后荣获“中国十大生态旅游大县”、“中国十佳最具发展潜力的旅游大县”。

  二、投资环境

  清流县积极开展“六最”营商环境对标活动,努力为客商提供最优质的投资环境。深入落实“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创新“妈妈式”服务机制,积极构建“亲”、“清”型政商关系,在各级组织的投资环境满意率调查评选中多次获得好评。

  三、投资导向及招商主要方向

  氟化工方面:通过加快精细无机氟化物、电子级高纯化学品、含氟聚合物材料、含氟精细化学品产业发展,延伸氟化工产业链,逐步消化我县全部的氢氟酸资源。主要发展第四代替代品气候友好和低GWP值替代品HFOs产品,主要包括HFO-1234yf、HFO-1234ze、HCFO-1233zd、全氟酮和HFO-1336mzz等产品;光伏行业中太阳电池背膜材料主要包括聚氟乙烯 ( PVF)薄膜、聚偏氟乙烯 ( PVDF)薄膜、四氟乙烯-六氟丙烯 -偏氟乙烯共聚物( THV)薄膜、三氟氯乙烯-乙烯共聚物 ( ECTFE),含氟树脂涂层材料;锂电池行业的六氟磷酸锂、其他含氟电解质、含氟助剂、高性能电解质、粘结PVDF材料、含氟冷却液等。

  林产工业方面:大力引进家俱产业及上下游配套项目,逐步消耗我县丰富的木材资源,打造清流林产工业百亿产业集群。

  文旅康养:支持有实力的境内外企业参与清流县旅游康养项目开发建设;鼓励知名的旅游投资商积极介入和参与清流冷泉小镇、赖坊古民居、九龙湖等项目的开发建设。

  四、投资载体

  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总规划面积371.2公顷,规划范围为福宝片199.46公顷、大路口片151.65公顷、高坑片20.1公顷。园区产业布局以氟化工上下游、精细化工及上下游产品为主。园区内有东莹、高宝、永福3家氟产品加工企业和5家萤石采选企业,及展化、闽山2家精细化工生产企业,园区水、电、交通、通讯、污水处理等设施齐备。

  五、投资政策

  1.固定资产投资补助。对年度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产业发展项目,按年度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的7%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封顶不超过500万元。

  2.企业技术创新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予以10万元奖励和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予以5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予以5万元奖励和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予以3万元奖励,新通过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予以1万元奖励,重新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5万元,重新认定的省级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奖励3万元。

  3.支持企业开拓市场。支持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参与市外公开招标,单个中标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上,实际履行合同收付款项达合同总金额60%以上,经当地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后,按合同金额3%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年度奖励不超过30万元。

  4.两化融合项目补助。鼓励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对首次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

  5.企业上市补助。对在主板上市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奖励,在“新三板”挂牌交易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的奖励,在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企业一次性给予15万元的奖励。

  6.推动企业研发机构(中心)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自建或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研发机构,优先支持具备条件的龙头企业、领军企业、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建设一批高水平的企业研发机构(中心),对经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研发机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行业技术开发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200万元、60万元、20万元的资金补助。

  六、投资指南

  1、500吨/年氟化石墨项目

  2、1000吨/年氟化锂项目

  3、500吨/年双三氟甲烷磺酰亚胺锂项目

  4、500吨/年聚酰亚胺项目

  5、15000吨/年聚偏氟乙烯(PVDF)项目

  6、50吨/年双氟磺酰亚胺锂项目

  7、200吨/年氟代碳酸乙烯酯(FEC)项目

  8、3000吨/年聚三氟氯乙烯(PCTFE)项目

  9、1000吨/年聚氟乙烯(PVF)项目

  10、5000吨/年含氟涂料项目

  11、5000吨/年四氟丙烯(HFO-1234yf)项目

  12、5000吨/年六氟丁烯(HFO-1336mzz)项目

  13、5000吨/年1-氯-3,3,3-三氟丙烯项目

  14、1000吨/年聚苯硫醚(PPS)项目

    15、200吨/年全氟聚醚(PFPE)项目

  16、3000吨/年三氟乙醇项目

  17、3000吨/年三氟乙酸项目

  18、1000吨/年六氟丁醇项目

  19、1000吨/年全氟丁基磺酰氟项目

  20、3000吨/年锂电池电解液项目

  21、20000吨/年电子级氢氟酸(BHF)项目

  22、100吨/年含氟液晶材料项目

  23、100吨/年含氟苯酚项目

  24、100吨/年全氟丁基磺酸钾项目

  25、100吨/年七氟丁酸项目

  26、100吨/年全氟三丁胺项目

  27、闽之源文化旅游产业项目

  28、大丰山森林公园生态旅游开发项目

  29、凤凰谷慢生活森林康养项目

  30、“九龙部落”休闲度假基地项目

  31、龙津峡生态休闲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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