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投资信息
来源:本网 时间:2020-02-19 15:44

  一、产业概况

  纺织鞋服:纺织服装产业是永春县重要支柱产业之一,涉及纺纱、纺织、针织、家用纺织品、服装、鞋帽等行业。近年来,我县积极推动纺织鞋服产业进行智能化改造,推广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的开发和应用,引导产业向技术研发、品牌带动、标准引领、核心制造等方向发展。现拥有万家美、南德针织、恒福织造等一批智能化生产水平较高的企业,其中,万家美轻纺电脑横机生产集成数字化车间被认定为2018年泉州市数字化车间;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先后引进了晋昇中润纺织、林生纺织等一批大型龙头企业,盘活困难企业和闲置资源;引导企业涉足军工领域。迈特富纺织科技等企业以军民融合发展为方向,开发特种纤维防爆裤,抗菌、导电、阻燃、防毒等系列功能性安全防护产品,已成功入围远东军事组织成员国采购名册,并在中东战场上广泛装备。现有规模以上企业78家,2018年全县纺织鞋服实现产值256亿元。去年纳税超100万元的28家纺织企业2019年1-6月份纳税额5097.52万元,同比增长145.3%。

  陶瓷产业我县陶瓷产业拥有悠久的历史,高岭土资源丰富,具有储量大、品位高、用途广、易开采的特点。我县陶瓷产业以日用陶瓷和工艺陶瓷为主,主要集中在县工业园区、苏坑陶瓷工业园、介福陶瓷产业园三个区域。引进九牧集团良格厨卫已顺利投产,并拟投资30亿元在县轻工基地打造集“高端、智能、可定制”卫浴陶瓷生产为一体的智慧产业园区。2017年,介福乡被评为“中国陶瓷之乡”,介福乡发现的商周古窑址被评为2016年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具有很高的历史、艺术与研究价值。2018年陶瓷产业实现产值约45亿元。

  老醋产业:加快实施老醋产业倍增计划,规划建设永春老醋产业园,出台《关于促进永春老醋产业加快发展的十条措施》,加快与东风集团等战略投资者的洽谈合作,引进老醋龙头企业,力争实现“整合资源、提升质量、打响品牌、龙头带动”的良好效果。现有永春老醋醋业、津源酱醋厂等5家老醋生产企业,从业人员200多人,主要产品有老醋、香醋,辅以白醋、醋豆、红曲酒等醋产品。现拥有福建省著名商标4枚,市级知名商标3枚、“福建老字号”2家,“泉州老字号”3家。2018年老醋产量约为2万吨,实现产值约7.6亿元。

  香产业我县持续加大对香产业的扶持力度,相续完成中国香都产业园一、二期建设,获得“中国香都·永春达埔”称号,深入挖掘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内涵。2018年,出台“新香八条”扶持政策,引导制香企业立足传统工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强科技研发,创新香品品种,并融入工业旅游、文化创意等要素资源,逐渐做大做强香产业。现已拥有省著名商标8枚,省名牌产品6个,市知名商标8枚。拥有兴隆、彬达、联发等龙头企业。2018年全产业链实现产值74亿元。

  机械装备制造业:以泉永机械、永盛铸造等传统型制造企业为代表,近年来,积极引入“数控一代”新设备、新技术,实现了机械制造自动化、智能化,生产效率得到很大提升。行业产品主要有工程机械配件、汽车配件及电子产品等几大类。2018年实现产值约54亿元。作为龙头企业的泉永机械发展公司利用信息及数字化技术对车间进行改造,实现了数控化、智能化发展,并正在积极开拓军工领域市场。同时,恒钛铸锻、源福机械、骏发重工机械等一批机械装备制造企业相继落户我县,机械制造行业获得新一轮发展机遇。

  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引导矿产资源向新材料新能源转变提升,加快培育新型光伏材料、新型纺织材料、煤矸石综合利用、锌合金开发利用、高岭土开发利用等新能源新材料企业。其中,博纯新材料二期扩建30吨/年超精准电子混合气分装项目,新增充装系统、提纯系统、尾气处理装置及配套设备等6套,新增多种电子混合气体产品,现已建成投产,正在筹备三期COS半导体材料生产线项目建设,加快上市步伐;福源锌业加快引入第三方资本重组;美岭环保氧化钙项目、南湖新能源材料等项目陆续投产,2018年实现产值约129亿元。

  生物医药产业永春县生物医药产业自2005年提出发展思路,从无到有,发展壮大,产业发展方向明晰、基础扎实、发展平稳。拥有永燠制药、克里贝尔、修正永春制药公司、祥业生物科技、雷恩生化等已投产企业。2018年实现产值约30亿元。引进的永燠制药已实现正式生产,药品列入福建省阳光采购目录,并正在筹备二期生产车间建设。修正集团正在着手将4个药号的转入永春生产,其中多潘立酮片、芬布芬片批准文号,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受理转让申请;2个散剂药品申请已向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提起批准文号转让。此外,修正药业集团将2个四类新药落户永春,由福建永春制药有限公司申请临床试验。雷恩生化公司同福州大学、武汉大学等高校建立广泛的技术合作关系,并与美国辉瑞公司合作共同研发新产品。公司生产的维生素A粉、维生素D3粉、辅酶Q10粉及β-胡萝卜素粉得到国外客户的广泛认可,远销欧美及非洲等国家,产值、税收都有较大提升。

  二、投资环境

  永春,古称“桃源”,是千年古邑,从公元933年置县至今已有1087年历史,地处闽南金三角厦漳泉经济繁荣区北部(福建省东南部,晋江东溪上游。东邻仙游县,南接南安市、安溪县,西连漳平市,北与德化县、大田县交界) 。全县幅员1468平方公里,辖22个乡镇,总人口60万,现有永春籍侨亲和港澳台胞120多万人,遍布世界47个国家和地区,在东南亚,仍有“无永不成市”之说。

  生态:永春素有“万紫千红花不谢,冬暖夏凉四序春”之美誉,是桃源胜地、养生福地。气候温和、山清水秀、风光旖旎,森林覆盖率69.2%,绿化程度94.5%,是“中国最具特色魅力旅游名县” 和“中国青年喜爱的海西旅游目的地”。“国家生态县”的创建、桃溪流域的整治、美丽乡村的建设将让永春更具魅力。

  资源:永春境内溪流纵横,有桃溪、湖洋溪、坑仔口溪、一都溪四大水系,水资源总量18.21亿立方米;拥有地道药用植物1000多种,是福建省著名南药出口基地县;拥有煤、铁、锰、锌、铜、花岗岩、高岭土、石灰石、叶腊石、矿泉水、地热水等30多种矿产资源。永春是中国100个水果生产大县、全国最大的佛手茶生产和出口基地。芦柑是永春的大宗产品,畅销国内外,在海外享有“永春芦柑甲天下”的美誉。永春佛手茶被认定为2008年全国农运会的指定用茶,被授予“中国申奥第一茶”称号。2014年4月,获得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和中国日用杂品工业协会授予的“中国香都”的称号。永春芦柑、永春佛手、永春篾香、永春老醋获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交通:永春交通便利,距泉州80公里、厦门143公里,泉州至三明高速公路贯穿全县。福建莆田至广东梅州、厦门至沙县高速公路已建成通车,长汀至泉州快速铁路正加快建设中。届时,永春将成为福建中部重要的交通枢纽,是泉州半小时经济圈的重要县域。

  三、投资导向

  1、休闲旅游产业。依托“山水名城、特色乡镇、美丽乡村”的建设成果,树立“全域景区化”的理念,对标安吉县乡村休闲旅游的成功经验,集全县之力 发展美丽乡村休闲旅游产业,打造华南地区最具魅力的乡村休闲旅游度假区。并利用各种宣传展示手段,在游客享受永春生态美景和休闲文化的同时,让他们对永春的生态绿色产业和产品产生直观和深入的了解,提高永春县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进而带来更多的产品消费和产业投资,形成生态休闲旅游带动永春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产业新格局。

  2、乡村振兴项目群。围绕“有一种生活叫永春”的目标,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以人民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把永春的乡村打造成为“本地人自豪、外地人向往”的美丽乡村、幸福乡村。坚持“全县动员、全域铺开、全面提升”,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让乡村产业更精、环境更优、文化更浓、治理更善、生活更美、活力更强,树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永春样板。加快推进3个市级乡村振兴示范点和5个基本点建设,巩固提升福建省永春农民创业园,加快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五里街镇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大力发展智慧农业、品牌农业、生态农业、创意休闲农业和田园综合体,重点建设聚富芦柑庄园、世冠茶叶庄园、泰丰生态农业园等休闲庄园。

  3、健康服务业:围绕养生养老,大力发展以白鹤拳健身、温泉养生、健康养老为主的康体养生产业,加快推进白鹤拳特色小镇等项目,探索生物医药与滋补养生相结合的发展模式,推广老醋猪脚、石鼓白鸭汤等永春知名养身膳食。加快医养结合建设,探索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力争至2020年,全县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80%以上,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人群全覆盖。

  4、老醋产业:围绕打造“南派老醋基地”,快加实施倍增计划,规划建设老醋产业集中区,不断研发新的醋衍生产品,扩大产能和市场,建设集生产、文化创意、展销交易、物流配送、技术创新等综合性功能为一体的老醋基地,力争至2020年永春老醋产量达5万吨,实现比2017年翻一番的目标。

  5、轻纺鞋服产业提档升级:依托泉州石化产业链下游化纤产品资源和轻纺鞋服产业集群,做强新型特种纤维纺织材料、功能性纺织材料特色产业链,引进一批新型高档面料研发和制造重大项目,培育绿色家纺服饰品牌。到2020年,建成海西绿色轻纺鞋服产业基地,实现轻纺鞋服全产业链绿色化,产值突破300亿元。

  6、大力发展绿色新能源新材料产业:紧盯全市统筹招商配套项目、布局延伸全产业链条,重点推动博纯材料等企业增资扩容,加强与晋华、三安等企业的产业链上下游合作,着力打造半导体材料配套专业园区。积极引进智能设备、机械配件、电子产品等领域企业,加快推动键合金丝、人工智能科技园等项目,建设集智能化生产车间、智能化产品、智能化装备为一体的智慧产业制造总部。

  7、生物医药产业:以药用植物开发、生物中药、医疗器械、疫苗研制生产、生物保健为发展重点,推进九州通、雷恩生化等重点医药企业增资扩容,引导更多药号落地永春,着力打造海西重要生物医药产业基地。

  8、积极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重视创新研发,引导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合作,加快工程机械配件、机动车配件设备生产的关联企业和配套产品发展。鼓励企业发展“数控一代”,增强产品科技含量,提升综合竞争力。

  9、高端陶瓷材料产业:以九牧永春智慧制造产业园和介福、苏坑两个陶瓷工业园区为载体,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以良格厨卫等骨干企业为龙头,深入整合一批陶瓷作坊,拓展日用陶瓷市场空间,推进特色陶瓷加工的集约化规模化发展;鼓励传统陶瓷企业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发展环保瓷、卫生洁具,引导向高品质、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工艺陶瓷和高新陶瓷发展,注入文化内涵,延伸陶瓷产业链条,建设特色陶瓷加工产业基地。

  10、香产业的提升延伸:围绕“中国香都”一街(制香古街)、一园(香产业园)、一城(国际香业交易城),加快推进香都小镇建设,积极引入一批龙头企业,实现香产业规模化、集聚化发展,主动参与生态香行业标准制定,积极抢占香品市场和话语权,引导香从朝拜用品向保健、养生、文化礼品和居家用品转型升级,力争生态香全产业链突破百亿产值

  四、投资载体

  永春县工业园区为福建省省级开发区,园区按照“一区多园”战略规划发展,以县城工业区作为龙头,乡镇依托当地资源禀赋和高速道口,建设蓬壶农副产口加工园、中国香都(达埔篾香产业园)、下洋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苏坑(介福)陶瓷园等特色园区。“一区多园”规划面积2.5万亩,现已建成面积1.5万亩。

  县城工业区位于县城东南侧,紧邻永春桃溪流域景观带沿岸,生态环境优美;县城南环路、北环路横贯园区,就近有泉三、莆永高速永春出入口,交通便利;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园区管委会行政服务到位,投资环境优秀。县城工业区总规划面积1.57万亩,总规划工业用地1万,已开发建设8500亩,分成探花山工业园、榜德工业园、生物医药产业园和轻工新城。园区已进驻企业130家,主要行业涉及轻纺鞋服、机械制造、陶瓷树脂、生物医药、农副产品及食品饮料,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78家,九牧永春智慧制造产业基地、汇源果汁华南总部、修正药业永春制药公司等企业先后入驻。

  永春县工业园区轻工新城为园区延伸拓展新区,规划面积1.02万亩,工业用地面积5100亩。轻工新城产业规划定位为轻纺鞋服、智能制造、机械配件、食品饮料、信息技术等主导产业,分轻纺、机械、食品三大集中区,轻纺片区注重引进工艺技术、装备先进的轻纺企业和原辅材料交易物流龙头企业;机械片区注重引进工程机械、轻工机械的智能制造及配件生产企业;食品片区将瞄准地方特色绿色产品,发展精深加工和多系列加工。

  五、投资政策

  (一)新引办大型(龙头)企业发展扶持政策 

  1、项目推进奖励。固定资产投资额高于30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按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本金的1~3%(新兴产业按实际到位注册资本金3-5%)设立项目推进奖,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额高于200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特大项目,可另行协商制定项目推进奖励办法。

  2、土地价格优惠。对符合省(区、市)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可对应我县工业用地区域控制最低价标准的70%作为土地出让底价,招拍挂出让土地使用权。

  3、设备厂房等补助。对新购买并应用“数控一代”产品、智能装备的(包括非泉州“数控一代”示范项目产品),经专家认定后,按设备总价(以税票或海关报关单为准)的5%予以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同一设备按最高补助标准补助,不重复享受多次补助。对租用现有旧厂房组织过渡生产(过渡期内承诺并按约定自行购地建设厂房)的新办大型(龙头)企业,按企业实际支付租金的50-100%给予补贴,补助时限最长不超过3年。

  4、经营贡献奖励。工业企业自认定之日起,年度纳税高于1000万元、1500万元、2000万元的,分别按企业地方税收贡献额(指企业所得税的40%和增值税的50%的税收贡献额,下同)前两年给予60%、70%、80%的奖励,后三年给予30%、35%、40%的奖励。总投资高于200000万元人民币、投资期超过5年税收奖励年限,税收奖励的第5年企业纳税高于5000万元,以第5年企业地方税收贡献额为基数,第6年起超过基数的部分,前两年给予80%的奖励,后三年给予40%的奖励。服务贸易企业自认定之日起,按企业地方税收贡献额前两年给予60%奖励,后三年给予30%的奖励。新兴产业自认定之日起,按企业地方税收贡献额前两年给予80%奖励,后三年给予40%的奖励。

  5、人才奖励。企业的高层次管理和技术领军人才,可按本地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住房和生活补助。奖励年限暂定5年。

  (二)关于促进永春老醋产业加快发展的十条措施 

  1、给予经营贡献奖励。以2018年企业入库税收额为基数,从2019年起连续三年,对年入库税收比上年度增长10%及以上的现有醋企,按当年度比上年度新增税收县级留成部分的60%给予奖励;对新投产醋企,自纳税之日起三年内予以奖励:第一年按企业缴纳税收县级留成部分的50%奖励,第二、三年按其比上年度新增税收县级留成部分的50%奖励。

  2、引导醋企入驻工业园区。鼓励引导现有的醋企和新办醋企入驻工业园区。对入驻园区或符合独立选址条件的醋企新建工业生产性厂房(不包括办公楼、生活用建筑物),按建筑面积给予补贴,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的每平方米补贴50元,单层轻型钢层面厂房每平方米补贴30元;其生产性设备购置,在正式投产后按投资设备总价(以税票或海关报关单为准)5%给予奖励,单家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

  3、鼓励加快技术改造。引导醋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实施产品升级换代;对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引进和购置先进装备,淘汰老旧设备,提升装备水平。县财政按其项目设备(含技术、软件)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500万元。采用融资租赁方式添置的设备视同企业采购设备,同等享受补助政策。

  4、支持发展智能制造。支持醋企实施“机器换工”、数控技术、智能装备应用、智能服务等智能化改造项目。对新确认为市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在享受市级补助的基础上,县财政再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25万元。

  5、鼓励开发新产品。鼓励醋企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开展产学研合作,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拓展食醋产品新领域,对企业用于新产品研发费用给予5%的补贴,并优先推荐申报各级科技计划项目。

  6、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支持醋企业在央视、省内外卫视等媒体开展“永春老醋”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品牌宣传,县财政对“永春老醋”品牌推广费用给予20%的补贴。由政府部门牵头组织醋企以“永春老醋”为统一形象,到海丝品牌博览会等相关展会进行集中展示宣传的,县财政对其展位费、展馆布置和主题宣传等费用按实给予补助,每场支付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鼓励醋企参加境内外展销活动,对暂无出口业绩的企业,参加经商务部门报备的展会,同样给予展位费60%的补助,每个展位补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

  7、鼓励醋企设立品牌门店。鼓励醋企业和重点流通企业在全国地级以上城市新开设“永春老醋”品牌店、旗舰店和连锁店,经验收,县财政给予每店补贴5万元。

  8、鼓励进驻大型商超。对新进驻A、B、C三类商场超市销售“永春老醋”的老醋生产企业,县财政给予一次性补贴,具体为:入场跨国或全国性连锁商场的A类商场(如沃尔玛、家乐福、大润发、永辉超市、新华都等),县财政以省为单位1个系统补贴4万元;入场省内跨市连锁或市内连锁商超的B类商场(如中闽百汇,百姓超市、永相逢超市等),县财政按1个系统2万元给予补贴;入场各地区连锁的C类商场,县财政按10家以上算1个系统给予补贴,每个系统1000元。

  9、鼓励开拓网络销售渠道。对通过自营或第三方电商平台销售“永春老醋”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年销售额首次超过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的,分别予以一次性奖励2万元、3万元、5万元。积极整合“永春老醋”产品资源,鼓励在阿里、京东等知名第三方电商平台上开设永春特色馆等网上专业销售市场,网上“永春老醋”年销售额首次超过1000万元的网上专业市场,给予运营方10万元的奖励。

  10、鼓励醋企开展自营出口。对年自营出口额超50万美元的生产型企业,在享受永政文(2017)159号第五款奖励政策的基础上,对其年出口增量(比前一年度增加部分)再给予每美元0.04元人民币奖励。对新开展自营出口的生产型企业,当年出口额达到50万美元以上,在享受永政文(2017)159号第五款奖励政策的基础上,按其年实际出口额的50%再给予每美元0.04元人民币奖励。

  (三)关于继续推进香产业发展的八条措施 

  一、鼓励建设制香标准化自动生产线、生产车间

  1、鼓励香企引进自动化、数字化制香生产线和生产设备。对新购买生产设备超过50万元的(以税票或海关报关单为准),用于建设从原料投入到产品产出一体化智能化、全自动化生产线的,县经信、财政等部门根据泉州市的验收办法和标准给予验收。验收合格的,按其投资设备总价(以税票或海关报关单为准)的30%给予补助;对新认定为泉州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在市级分别给予补助100万元、50万元的基础上,县财政再分别给予补助50万元、25万元。

  2、对采用烘干设备工艺的制香企业,按相应的销售额(以国税部门数据为准)对其烘干设备实际用电量给予一定补贴(需另安装专用电表计算)。年销售额300万元-1000万元的,每千瓦时补贴0.2元;年销售额1000万元-3000万元的,每千瓦时补贴0.3元补贴;年销售额3000万元以上的,每千瓦时补贴0.4元。

  二、支持香企研发创新

  1、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共同开展香品研发,对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规模以上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经费支出额50万元(含)--1000万元的,按其研发经费支出额的5%给予补助;研发经费支出额1000万元(含)--2000万元的,对1000万元以内的部分给予50万元补助,超出1000万元的部分,按超出部分金额的4%给予补助;研发经费支出额高于2000万元(含)以上的,对2000万元以内的部分给予90万元补助,超出2000万元的部分,按超出部分金额的2%给予补助。

  2、对企业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给予5万元奖励。个人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给予4万元奖励;对发明专利保护及运用10年以上(自授权之日起),每件发明专利补助1万元;对发明专利实现“清零”的企业,当年度每家给予1万元奖励;对企业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每件给予3000元奖励。个人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每件给予2000元奖励;对企业授权的外观专利,每件给予1000元奖励;对通过PCT(专利合作条约)国外申请的专利,每件奖励4万元,其专利转化为产业化成果且与企业主营产品密切相关联的,每件专利再奖励1万元;对企业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认证的,每家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主要用于补助企业开展标准认证辅导、组织认证活动等相关工作经费。

  三、鼓励开拓国际市场

  1、鼓励制香企业开展自营出口,将出口业绩留在永春。对年自营出口额超100万美元的生产型企业,在享受永政文(2017)159号第五款奖励政策的基础上,对其年出口增量(比前一年度增加部分)再给予每美元0.04元人民币奖励。对新开展自营出口的生产型企业,当年出口额达到100万美元以上,在享受永政文(2017)159号第五款奖励政策的基础上,按其年实际出口额的50%再给予每美元0.04元人民币奖励。

  2、鼓励制香企业开拓海外市场,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省名牌产品、省著名商标、福建“老字号”等称号的香企参加境外展会的,暂无出口业绩的,同样给予展位费60%的补助,每个展位最高不超过2万元。

  四、加大品牌打造力度

  1、鼓励提升品牌知名度。对新获得行政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的制香企业,奖励100万元;新获得司法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的制香企业,奖励10万元;新获得省著名商标的制香企业,奖励8万元;新获得福建名牌产品的制香企业,奖励8万元;新获得市知名商标的制香企业,奖励2万元。对新获得中华老字号、福建老字号、泉州老字号的制香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8万元、2万元奖励。

  2、占据行业标准制高点。鼓励和支持企业、行业协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对我县新获批成立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给予一次性10万元补助、8万元补助。对国际标准第一起草单位或企业标准直接提升为国际标准的企业,奖励30万元;对成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制修订第一起草单位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3万元;对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排名前5位)、行业标准(排名前3位)、地方标准(排名前2位)的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3万元、1.5万元、1万元的专项补助。

  3、持续推进国家燃香类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实验室的管理运行、人才培训、科学研究及仪器设备运行维护。

  五、加大宣传推介力度

  1、由达埔镇政府牵头,每年举办一次中国香文化博览会等大型推广活动,鼓励香企同步举办大型产品订货会、新品发布会等宣传推介活动,县财政按活动实际支出的50%补助给达铺镇政府。

  2、每年由县相关部门牵头、达埔镇政府组织,以“中国香都”为统一形象到海丝博览会、厦门佛事展会和相关工艺品展销会等进行集中展示宣传,县财政对其展位费、展馆布置、主题宣传等费用按实给予支付,每场支付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3、县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专项经费,在各级主流媒体、权威网站开辟“永春香”专栏;组织中央、省、市主流、权威、有影响力的媒体及新媒体来永春开展以香产业为主题的采风活动。

  六、引导发展上下游产业链

  1、鼓励香原材料种植。推广“香企+种植户”和“香企+基地”发展模式,成片种植香料、中草药植物等珍贵制香原材料。对新建连片种植面积50亩及以上的,每亩投入成本在500元以上的,经县林业局、农业局验收认定后,县财政按每亩投入成本50%的标准给予补助;对新建设施大棚种植20亩及以上的,经验收认定后,按市级设施花卉标准给予补助。

  2、鼓励龙头企业带动传统制香小作坊、个体农户共同发展,引导传统制香小作坊、个体农户通过购买本地企业生产的“数控一代”示范项目产品,承接龙头企业生产订单,形成产业链协作。对购买本地研发制造的全自动制香机械且与香企形成产业配套协作的,按发票金额的30%进行补助。

  七、培育引进香产业人才

  鼓励通过校地合作、校企合作模式,依托各类高等院校,开设涉香专业或开展涉香培训,培养香产业急需紧缺人才,由县人才发展专项基金给予经费补助。鼓励支持香企专业技术人员评聘技术职称。实施大师、名人工程,对被评为国家工艺美术大师或国家技能大师、省工艺美术大师或省级技能大师、市级工艺美术大师或市级技能大师称号的,按照永委发[2017]21号文件规定进行补贴。

  八、鼓励发展电子商务

  支持“香都云谷”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大力扶持互联网产业孵化器、集中区和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创新平台建设。鼓励香企发展电子商务,对注册地及结算地在本县的电子商务企业,经认定后,网上香品年销售额(以通过网上支付工具结算金额为准)首次超过5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20万元。

  六、投资指南

  永春县投资促进中心

  电子邮箱:yc27002828@163.com

  地址:永春县衙口街一号

  电话:27002828

  传真:27001818

  永春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电子邮箱:yc23882262@126.com

  地址:永春县衙口街一号

  电话:23882262

  传真:23882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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