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平区投资信息
来源:本网 时间:2020-02-20 16:38

  一、产业概况 

  延平区工业主要分布在竹木加工业、新型轻纺冶金建材业、食品制造业和机制造业等五大主导产业全区规模工业企业100(其中原市直统12家,工业园区33家,区属55家)2018规模工业完成产值344.1亿元,比增5.5%实现规模工业增加值88.3亿元比增6.2%产值超亿元企业44家。其中:竹木加工、新型轻纺冶金建材、食品制造和机制造等五大主导产业共有规模工业企业84家,占规模工业企业总数的84%2018年完成产值277.2亿元,占规模工业总产值的80.6% 

  竹木加工业:竹木加工企业12家,2018完成产值12.6亿元,占规模工业总产值的3.7%主要龙头企业有: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福建南平市元乔木业有限公司、南平市华泰木竹有限公司等。 

  新型轻纺业:新型轻纺企业13家,2018完成产值33.9亿元,占规模工业总产值的9.9%主要龙头企业有:福建南平婴乐服饰有限公司、南平市宏颐纺织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平市新华安制衣有限公司、福建福能南纺新材料有限公司等。 

  冶金建材业冶金建材企业222018完成产值100.3亿元,占规模工业总产值的29.2%主要龙头企业有:福建省南平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三山(集团)南平市钢铁有限公司、福建省和顺碳素有限公司等。 

  食品制造业:食品制造企业9家,2018年完成产值18.4亿元,占规模工业总产值的5.3%。主要龙头企业有福建长富乳品有限公司、福建南平武夷飞燕琼脂有限公司等。 

  制造业:制造企业28家,2018完成产值112亿元,占规模工业总产值的32.5%。主要龙头企业有: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平市三金电子有限公司、南平华孚电器有限公司等。 

  二、投资环境三大优势 

  中心城区优势延平区是闽北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金融服务中心、商贸物流集散中心,是福建省最大的电线电缆、乳制品、铝型材、碱性电池生产基地,已形成了现代农业、旅游、生物、先进制造、数字信息、文化创意、健康养生等七大绿色产业,拥有南纸、南纺、太阳电缆、元力股份、源光亚明、海川药业等多家上市企业和南孚电池、南平铝业、长富乳品等一批驰名企业、龙头企业。经济总量和财政收入分别占全市五分之一、三分之一,是全市发展基础最好、要素聚集水平最高、产业配套能力最强的地区。 

  交通枢纽优势现有合福高铁、南三龙快铁、鹰厦铁路、橫南铁路、外福铁路、向莆铁路南平连接线等6条铁路,京台、福银、浦南、延顺、南平连络线等5条高速公路,3162052条国道贯穿延平。城区距沙县机场半个小时、武夷山机场一个半小时的车程。在建的闽江延平港1000吨级轮船可直达福州马尾港,是福建省中北部区域重要的交通枢纽。 

  生态资源优势延平拥有绿色金库的美誉,有一江三溪七十二支流,全区有林地面积315万亩,林木蓄积量2026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75.01%。茫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负氧离子平均可达2万多个,空气环境质量达到或优于国家二级标准。国家级水利风景区延平湖面积100多平方公里,规模居福建省之首,闽江延平段水质达标率100%。百合花种植6000多亩,为全国三大百合鲜切花产地。延平山清水秀,天蓝地绿,发展绿色产业前景十分广阔。 

  三、招商方向与投资载体 

  (一)南平市大横绿色产业区 

  规划面积:35220亩 

  园区基础:南平市大横绿色产业区地处南平中心城市东北部,是市、区两级共同开发的工业园区。规划区内有两个高速互通口,交通便利。规划面积52.83平方公里,规划建设面积30.06平方公里(含发展备用地),可供开发工业用地面积15.73平方公里,配套建设变电站220KV、35KV各一座,工业平台高压线路5.2KM10KV,日产1万吨水厂一座、1000吨中间提泵站1座、500吨级高位水池1座及园区内自来水管网。规划日处理5000吨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年底内开工建设。 

  产业方向:今后园区发展在工业先进制造上以绿色食品加工、生物医药(药妆)业、竹木加工业为主导,并结合新时代发展趋势,注重引进和培育新能源汽车生产和汽车运动休闲小镇等新型产业项目。 

  (二)机电装备园 

  规划面积:2000亩 

  园区基础:位于南平工业园区陈坑组团,距市区约17公里,距合福高铁南平北站约7公里,距南平联络线高速公路夏道互通口2公里,距南平港延平新城港区约3公里,距最近的沙县机场约50公里,水陆空交通便捷。园区水、电、路、讯、天然气、危(固)废集中处置、污水集中处理、集中供热等基础配套设施完善,太阳电缆、杭州高新、太阳铜业等一批重点企业已入驻发展,太阳电缆城项目已建成投产。 

  产业方向:重点引进电线电缆、铝材加工、电池加工、汽车配件、机械装备等上下游产业链,实现产业集聚和规模效应,打造现代机电装备制造产业基地。 

  (三)林产化工循环经济专业园 

  规划面积:6600亩 

  园区基础:位于南平工业园区陈坑组团,与机电装备园相邻。南平现有竹林面积600多万亩,毛竹林面积占全国十分之一,林产资源非常丰富;元力活性炭、元禾化工、三元集团等龙头企业已入驻发展,元力高端精制活性炭、三元硅胶和生物质炭棒、元禾水玻璃、三元热能中心项目已建成,三元竹业、赢创白炭黑、泰盛纸业、爱克竹木复合材粘结材料等一批重大项目正在加快推进建设。 

  产业方向:专业园采用硫酸钠废水回收利用、热能梯级利用和余热回收利用等循环技术,发展循环经济,重点引进竹加工、活性炭、水玻璃、白炭黑等产业及其上下游产业链,打造国内领先的林产化工循环经济专业园。 

  (四)纺织科技园 

  规划面积:1000亩 

  园区基础:位于南平工业园区陈坑组团。纺织产业是我市传统优势产业,具备一定的产业规模和基础,园区现有福建南纺、新华安制衣等重点企业,已初步形成辅料、织造、染整、绣花、印花、水洗、线营等相对完善的产业链条。总投资9.99亿元的南纺高新材料产业园,一期两条进口高效水刺线和三条针刺生产线已建成投产,二期两条高效水刺线已完成设备采购,开始进行设备安装。项目全部建成后,南纺水刺非织造布产业将进入全国前三甲。 

  产业方向:围绕补链、强链,重点引进织造、成衣、医卫制品等上下游配套企业,延伸完善纺织产业链,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实现纺织产业集聚,打造纺织新材料产业园。 

  四、投资政策 

  入驻大横绿色产业区和南平市工业园区的企业享受国家、省、市、区出台的相关优惠政策。 

  (一)招商引资部分政策文件摘录 

  《关于加强南平市人才工作的十条措施》(南委发〔2017〕9号 ) 

  《南平市进一步激发本土人才干事创业活力二十条措施》(南委发〔2017〕20号) 

  《南平市重点产业人才引进培育实施办法》 (南委办发〔2017〕21号) 

  《南平市加快总部经济发展九条措施(试行)》 (南政综〔2017〕179号) 

  《南平市支持绿色产业发展十条政策》(南委发〔2018〕1号) 

  《南平市进一步促进工业企业发展的八条措施》(南委发〔2018〕11号) 

  《南平市加快培育重点龙头企业和小巨人领军企业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十三条措施》(南委发〔2018〕12号) 

  《南平市促进工业发展十五条措施》(南政综〔2018〕40号) 

  《南平市促进南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南政综〔2018〕254号)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七条措施的通知》 (南政办〔2019〕52号) 

  《南平工业园区工业项目用地管理办法(试行)》 

  《延平区促进工业发展十七条措施的意见》(201853 

  《延平区加快重点企业培育的八条措施》(延委发〔2019〕1号) 

  (二)招商引资部分详细政策摘录 

  1 .集约用地政策 

  鼓励集约用地。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当地财政贡献大、生产经营正常的工业企业,根据《福建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3年本)》,高于指标标准30%以上的企业,奖励其缴纳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总额的20%,高于指标标准50%以上的企业,奖励其缴纳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总额的30%。 

  《南平市进一步促进工业企业发展的八条措施》南委发〔2018〕11号  

  2.人才支持政策 

  1)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的工科类毕业生,近1年内到南平市企业工作,并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且在工作所在地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给予大专生300元/月、本科生500元/月、硕士研究生1000元/月、博士研究生2000元/月的生活补贴,可连续享受3年。 

  2)经认定的重点产业中青年(50周岁以下)技师、高级技师,分别给予重点产业中青年技师、高级技师每人500元/月、800元/月的生活补贴,补贴期3年。 

  《南平市重点产业人才引进培育实施办法》南委办发〔2017〕21号 

  3.规模奖励政策 

  对新建投产入统的工业企业,年销售产值达2000—5000万元、5000万元及以上的,数字信息企业年营业收入达1000—3000万元、3000万元及以上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奖励;对首次由规模以下转为规模以上的企业,单个企业奖励5万元。 

  《南平市促进工业发展十五条措施》南政综〔2018〕40号 

  4.项目投资政策 

  1)对新引进的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及以上的新建产业项目,实施税收增量奖励,从项目投产当年起连续二年,按企业对财政贡献地方留成增量部分100%奖励企业。 

  《南平市支持绿色产业发展十条政策》南委发〔2018〕1号 

  2)年纳税额达50万元及以上、年度设备投资额达500万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技改项目, 按照年度设备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 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年纳税额达30万元及以上、年度设备投资额达100万元以上且列入市重点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的制造业企业,按照年度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已获得福建省企业技术改造基金扶持的企业不再享受。 

  《南平市促进工业发展十五条措施》南政综〔2018〕40号 

  3)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在南平市内注册并实行独立核算,完成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审批或核准), 且技改项目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完工投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企业技改项目完工投产前1年对财政贡献地方留成部分为基数, 从完工投产当年起连续3年, 按企业对财政贡献地方留成增量部分的40%给予奖励。 

  《南平市促进工业发展十五条措施》南政综〔2018〕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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