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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推出26条措施 加快发展动能转换

      近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厦门市进一步巩固经济回升向好基础 加快发展动能转换的若干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   措施包括持续激发消费活力、突出重点扩大有效投资、促进外资外贸稳量提质、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用心用情保障改善民生等6大方面共26条。   记者获悉,厦门落实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支持汽车以旧换新和置换更新、家电以旧换新、家装厨卫“焕新”、居家适老化改造、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尽快将真金白银优惠直达消费者。   厦门培育壮大餐饮住宿、家政服务、养老托育、文化娱乐、体育健康等服务消费规模,进一步优化和扩大服务供给,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多样化、品质化服务消费需求。鼓励演出经营单位举办演唱会、音乐节等营业性演出活动,按规定给予适当财政奖励。   此外,厦门优化住房供需机制,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满足购房多样化需求。加大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白名单”项目贷款投放力度,稳妥实施存量房贷利率调整,进一步降低居民购房门槛,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解除本市房地产限制措施。加快新建商品房项目片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增加片区“含金量”;提升土地价值,进一步优化土地出让规划条件,促进住宅产品多样化,完善房票制度,满足人民群众对“好房子”的需求。   厦门升级“财政政策+金融工具”,设立100亿元科创风投基金群,推动科技和人才扶持资金“拨改投”,投早、投小、投硬科技。技术创新基金规模从300亿元扩大到500亿元,并将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能力安全建设、“投贷联动”等项目纳入支持范围,助力增资扩产。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基金规模从300亿元扩大到400亿元,新设科创增信子基金。打造普惠性和标准化的研发保险“厦研保”,保障范围涵盖研发责任、关键设备损坏、研发失败费用损失等,按保费50%给予补贴,单家企业最高补助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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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加力推出新一轮综合性稳经济政策

      系统落实国家一揽子增量政策   厦门加力推出新一轮综合性稳经济政策   对汽车、家电、家居等消费品以旧换新按规定给予补贴;实施工业用地提容增效和促进存量工业用地盘活的政策措施;支持企业建设公共海外仓;“小升规”企业最高奖励20万元;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基金规模从300亿元扩大到400亿元;打造普惠性和标准化的研发保险“厦研保”,按保费50%给予补贴;降低积分入学门槛……   日前,厦门出台《进一步巩固经济回升向好基础加快发展动能转换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干货十足,从持续激发消费活力、突出重点扩大有效投资、促进外资外贸稳量提质、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用心用情保障改善民生等6个方面,推出了26条举措,预计兑现政策资金超27亿元。   相关负责人表示,市委、市政府积极贯彻落实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重要精神,根据厦门当前经济运行特点,抢抓国家密集出台一揽子增量政策的窗口期,加力推出新一轮全市综合性稳经济政策,加大助企帮扶力度,进一步增强经营主体活力,巩固经济回升向好基础,加快发展动能转换。   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会同全市各区各部门全面贯彻国家一揽子增量政策,加快全市综合性稳经济政策兑现落实,扎实推动厦门经济稳定向上、结构不断向优、发展态势持续向好,力争年内见到更多实效,也为明年“十四五”顺利收官乃至“十五五”良好的开局打好基础。   凸显四个特点   ●坚持贯彻上级政策与厦门实际相结合,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两重”“两新”政策和9月以来新推出的一揽子增量政策,针对厦门实际,结合政府所能和企业所需,延续、优化和新出台一批市级政策措施。   ●坚持应急和谋远相结合,既重视发力巩固当前经济运行基础,更重视解决厦门长期发展中面临的结构调整、动能转换等重大问题。   ●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锚定全年目标任务,用足用好政策空间,聚焦经营主体和社会关切,在要素保障、涉企服务等方面采取针对性更强的措施。   ●坚持供给和需求两端相结合,供给端加大财政和金融支持力度,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和转型升级,需求端把政策重点更多放在惠民生、促消费上,积极发挥投资有效带动作用,稳定外贸进出口。   持续激发   消费活力   落实好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尽快将真金白银优惠直达消费者;研究将更多高质量消费品纳入以旧换新加力支持范围。   加快研究出台支持和推动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鼓励演出经营单位举办演唱会、音乐节等营业性演出活动,对举办营业性演出的,按规定给予适当财政奖励。   稳妥实施存量房贷利率调整,进一步解除本市房地产限制措施。加快新建商品房项目片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优化土地出让规划条件,完善房票制度,满足人民群众对“好房子”的需求。   突出重点   扩大有效投资   加强优质项目策划储备,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等政策支持,用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推进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发行。   加快实施工业用地提容增效和促进存量工业用地盘活的政策措施,支持企业增资扩产和技术改造,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   积极争取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等支持。   促进外资外贸   稳量提质   按照相关规定,支持外贸企业参加各类国际展会,支持外贸自主品牌线上营销。   支持企业建设公共海外仓,优化跨境电商作业模式,推广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款电子支付。   制定“一站式”通关服务方案,便利光电、集成电路等产业进口设备快速通关,支持先进设备及原材料扩大进口。   探索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等外资招引新方式,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到资。   激发经营   主体活力   探索建立民营经济动态感知系统,建立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持续协调解决民营企业关注难点问题。   推进市属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布局。完善市属国企科技创新机制,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积极培育“小升规”企业,各区、火炬管委会对首次升级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分年度累计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指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续贷支持力度,扩大无还本续贷覆盖面,简化续贷办理流程,提高续贷业务比重,合理确定无还本续贷的风险分类。   协调各级产业引导基金、国有企业主动对接,推动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基金试点项目落地。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提质增效,加大力度培育产业并购基金,鼓励金融机构为并购重组及后续运营提供并购金融产品服务。   加快培育   新质生产力   用好厦门市支持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加快研究制定支持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持续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   技术创新基金规模从300亿元扩大到500亿元,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基金规模从300亿元扩大到400亿元,并新设科创增信子基金。打造普惠性和标准化的研发保险“厦研保”,按保费50%给予补贴。   加快构建以科技创新为引领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整合资源集中打造一批高端高质高新产业细分领域,加快建设电力电器、时尚消费品、轻工视讯等8个特色产业园区,推动优势产业高端化、新兴产业规模化、传统产业新型化。   研究出台促进数据要素流通交易若干措施,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   用好国家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扶持。   用心用情   保障改善民生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落实调整房产落户政策。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有效增加学位供给;进一步降低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申请门槛。   用好新出台的促进就业创业政策,加大政府购买公共就业服务力度,精准帮扶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   稳步有序推动长者食堂和社区助餐点等助餐服务站点建设。加快推进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区级全覆盖。   

  • 10/15

    福建省技改项目融资贴息新政出台 最高扶持额度达5亿元

      据悉,在我省持续实施技改项目融资支持专项政策取得积极成效的基础上,近日,省财政厅会同省工信厅等部门印发通知,继续实施这一政策,并加大对开展设备更新改造的重大技改项目固定资产贷款贴息支持力度,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   技改项目融资支持专项政策主要面向省内(不含厦门市)实施的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包括工业领域设备更新、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产业基础能力提升、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工业园区标准化改造等领域项目。省级财政对符合条件的贷款项目,自首笔贷款资金投放之日起的3年内,给予实际投放贷款年化2%贴息。单个企业或单个项目享受省级贷款贴息补助的实际投放贷款额上限不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50%,原则上不超过3亿元,其中对用于设备更新改造的重大技改项目固定资产贷款,支持额度上限提高至5亿元。   通知对中央财政贴息政策衔接进行了明确,对同时列入中央再贷款贴息支持的省重点技改项目,省级财政技术改造贷款贴息可与中央财政贴息叠加享受(从2024年3月7日起计),企业最高可享受年化2.5%贴息。值得注意的是,凡享受过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资金支持的工业领域设备更新项目,不再享受本专项政策。   列入省重点技改项目库的项目实施企业,可通过金服云平台提交申请,也可直接向合作银行申请。贷款利率由技改项目实施企业与合作银行协商确定,贴息期内年化利率应不高于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50个基点,企业按照扣减省级财政贴息后的利率执行,实行免申即享。专项政策执行期至2027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