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科局,各民爆物品企业:
根据《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龙工信政法〔2021〕2号)要求,我局于2021年12月9—19日对全市民爆物品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2021年12月9—19日,执法人员先后前往福建省闽能民爆器材销售有限公司、永定盛翔物资公司、福建海峡科化富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上杭分公司、龙岩市物华民爆物品有限公司上杭分公司、龙岩市物华民爆物品有限公司长汀分公司、龙岩市物华民爆物品有限公司连城分公司、龙岩市物华民爆物品有限公司武平分公司、龙岩市物华民爆物品有限公司漳平分公司、龙岩市汇龙民爆物品有限公司、福建海峡科化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执法人员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版)、《福建省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施细则》(闽经信科工〔2016〕60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照《民用爆炸物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细则》(WJ/T9092-2018),着重检查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开展情况、民用爆炸物品产品质量合格情况,未发现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3号)行为。但仍存在不足之处:
1.福建省闽能民爆器材销售有限公司存在部分安全管理人员档案不健全、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无配套相应的记录表格、视频监控操作人员操作不熟练、未对民爆物品运输车进行风险辨识、未成立职业卫生领导机构和管理部门及应急设施、装备、物资无检查、维护、保养记录的问题。
2.永定盛翔物资公司存在未明确安全管理部门职责,防盗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与实际要求不适应,库区主任、安全员、仓管员应知应会知识不符合要求,仓管员连接消防水带、水枪不符合要求,无风险评估档案,未按季节性特点开展隐患排查,无应急预案演练计划的问题。
3.福建海峡科化富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上杭分公司存在乳化监控室外警示标识模糊、缺个别仪器标识的问题。
4.龙岩市物华民爆物品有限公司上杭分公司存在雷管库门未设置导静电设施、危险源动态管理不符合要求、未对电气控制柜进行标示、无重大危险源分布图的问题。
5.龙岩市物华民爆物品有限公司长汀分公司存在雷管库门未设置导静电设施、危险工序安全防护装置的风险评价和对策措施不完善、未对电气控制柜进行标示、未见民爆物品合格证的问题。
6.龙岩市物华民爆物品有限公司连城分公司存在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无明确责任制、雷管库门未设置导静电设施、无安全生产风险评估管理制度、工序定员定量牌不规范、无重大危险源分布图的问题。
7.龙岩市物华民爆物品有限公司武平分公司存在安全生产责任制奖惩制度不规范,未提供奖惩记录;消防水池与库房安全距离不足;未对电气控制柜进行标示;无重大危险源分布图等问题。
8.龙岩市物华民爆物品有限公司漳平分公司存在公司副总经理兼库区主任与工作职能脱节,公司专职安全员专业不符合要求,防雷、防静电设施运行、维护和检修记录不完善,未见民爆物品合格证,库房现场定置图不规范,未对电气控制柜进行标示的问题。
9.龙岩市汇龙民爆物品有限公司存在一名专职安全员学历不符合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符合要求、未提供安全生产奖惩记录、监控室操作人员无专题培训记录、手推车未设置碰撞和防摩擦起火措施的问题。
10.福建海峡科化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存在公司和民化建设两个责任主体按“三同时”要求进行投入生产和使用未明确双方的安全职责的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均已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
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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