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3-2500-2025-00019
- 文号:闽工信函科技〔2025〕45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生成日期:2025-01-25
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现就组织申报2025年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目标
以企业为创新主体,以产业化为目标,针对我省重点领域创新发展需求,支持链主企业、龙头企业、骨干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破产业发展瓶颈,加快推动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重点支持一批能提升我省实体经济竞争力和创新力的项目,突破一批“卡脖子”技术难题,培育一批优势新产品,研制一批先进标准,做强一批创新型领军企业,加快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培育新质生产力。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牵头申报单位应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具备较好的研发创新能力、科研条件和稳定的人才队伍,研究试验基础条件良好;
3.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良好的资信等级。
(二)申报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的发展导向要求;
2.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进行创新性研发,攻关领域原则上符合《2025年福建省技术创新重点攻关领域指导目录》(附件1),能代表先进技术发展方向,技术水平先进,符合节能、环保、安全等有关指标要求,具有较大市场潜力;
3.能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和未来产业前瞻布局,预期能形成较好的技术成果,涉及知识产权归属明晰;
4.所申报项目应尚未产业化,预期能解决行业关键核心技术或“卡脖子”难题,具有良好产业化前景。
三、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要求向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工信部门申报。各设区市工信部门应对所推荐单位的申报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符合条件的,由各设区市工信部门推荐上报。
中央在闽单位、省属企业、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可由所在单位推荐,直接向省工信厅申报。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2025年福建省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申报书》(附件2),并提供申报资质、项目研发投入、研发条件、团队研发实力、合作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各设区市工信部门应对所推荐单位的申报材料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填写《2025年福建省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
(三)申报材料需提供纸质版2份,word版和彩色扫描pdf版各1份。
五、有关要求
(一)同一申报主体当年度申报项目数量为1项。同一项目已获国家或省、市相关部门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不得以相同或类似研究内容同时申报国家或省、市相关部门项目。
(二)各地市要重视项目申报工作,严格把关好推荐项目质量,择优推荐。福州、厦门、泉州三个地市推荐数量不超过25个,其他地市不超过15个。
(三)鼓励省内外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合作,协同攻关。
(四)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得涉密、不得造假,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一切责任。有弄虚作假、学术不端、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行为的,一经发现将撤销申报、入选资格。
(五)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10日,请各推荐单位按时将材料汇总报送省工信厅。
联系方式:0591-87430161、87430197
邮箱地址:jmjs@gxt.fujian.gov.cn
邮寄地址:福州市华林路76号省工信厅科技处(邮编350003)
附件:1.2025年福建省技术创新重点攻关领域指导目录
2.2025年福建省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申报书
3.2025年福建省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推荐汇总表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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