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3-2500-2025-00015
  • 文号:闽工信函服务〔2025〕40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生成日期:2025-01-23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福建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时间: 2025-01-24 15:28

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修订)》(闽工信规〔2025〕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拟组织开展福建省第十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并对2013年、2017年认定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进行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十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推荐

  1.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符合《管理办法》认定条件的企业填写《福建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下载网址:http://gxt.fujian.gov.cn/zwgk/zfxxgk/fdzdgknr/gfxwj/202501/t20250113_6700043.htm),按要求提交佐证材料,报送至各设区市工信部门(含平潭,下同)。

  2.各设区市工信部门根据《管理办法》,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开展现场核验,集体研究、择优排序,出具书面推荐意见,于2025年3月20日前,连同企业申报材料、《第十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推荐汇总表》(附件1)报送至我厅生产服务业处。

  二、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

  请有关设区市工信部门根据《管理办法》规定,对2013年、2017年认定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开展复核,提出复核意见和不予通过建议名单,并于2025年4月20日前,连同《福建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汇总表》(附件2)一并行文报送至我厅生产服务业处。我厅将按10%且不少于5家对通过地市复核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进行现场抽查。已获评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不参与复核。

  三、工作要求

  开展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及复核工作是引导工业设计创新发展、促进工业设计赋能产业的重要措施。请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认定条件、评价指标、时间节点等要求,做好申报推荐和复核工作,对企业提交的材料严格把关,并推荐复核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联系人:省工信厅生产服务业处  翁林捷

  电话:0591-87311229

  邮箱:scfwyc@gxt.fujian.gov.cn

  材料寄送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66号经贸大厦602室

  附件:1.第十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推荐汇总表

        2.福建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汇总表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1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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