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3-2500-2024-00205
  • 文号:闽工信联函中小〔2024〕384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生成日期:2024-07-08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五部门关于举办第九届“创客中国”福建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七届“创响福建”大赛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时间: 2024-07-11 15:25

各设区市(不含厦门)工信局、财政局、教育局、总工会、团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财政金融局、社会事业局、总工会、团委,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各有关机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服务新型工业化建设,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产业发展中心《关于举办第九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信中〔2024〕13号)要求,省工信厅、财政厅、教育厅、省总工会、团省委拟联合举办第九届“创客中国”福建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七届“创响福建”大赛(以下简称“创响福建”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激发创新潜力,集聚创业资源,营造创新创业氛围,打造为中小企业和创客提供交流展示、项目孵化、产融对接、协同创新的平台,发掘和培育一批优秀项目和优秀团队,催生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推动我省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成长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实现“以赛促创新活力、以赛促供需对接、以赛促‘四链’融合、以赛促大中小融通”的目标,服务国家新型工业化发展,助力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总工会、共青团福建省委

  承办单位:福建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设区市工信局、赛事执行单位(待政府采购程序后确定)

  协办单位:有关投资机构、创业服务机构、高校、园区等单位

  大赛设立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共同组成,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负责大赛日常统筹协调工作。

  三、参赛条件及要求

  (一)企业组

  1.在福建省内(除厦门外)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4.无不良记录。

  (二)创客组

  1.遵纪守法的个人或高校、科研院所团队均可参赛,同一人员不得作为多个团队核心成员参赛。其中获奖证书中体现团队核心成员数量原则上不超过7人;

  2.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团队核心成员,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3.企业团队或企业创新项目不得参加创客组比赛。

  (三)其他要求

  1.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或相似项目不可重复报名参加本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区域赛、专题赛、境外区域赛;

  2.近三年“创响福建”大赛全省总决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项目不得参赛;

  3.企业或个人被列为失信名单的不得参赛;

  4.对剽窃他人创新成果,以及使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四、赛程安排

  本次大赛分报名、市级赛和专题赛、省级赛、全国赛四个阶段。

  (一)报名

  截止时间:2024年7月26日

  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创客均可通过福建省“创响福建”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s://cx-fj.fujiansme.com/)注册报名参赛(流程见附件1),《项目介绍书》《商业计划书》(参考附件2)等材料可作为附件上传。

  参赛者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未注册登记的参赛者不得参加大赛。

  (二)市级赛和专题赛

  时间:2024年8月31日前

  1.市级赛

  由各设区市工信局牵头举办市级赛。高等院校参加学校所在地市级赛。可根据当地情况,自行选择项目现场路演或专家集中评审方式,对本市参赛项目进行选拔。

  各设区市工信局按照属地原则,推荐项目晋级省级复赛。结合我省各地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情况,福州、泉州可推荐项目18名(企业组前15名,创客组前3名),漳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可推荐项目13名(企业组前11名,创客组前2名)。

  2.专题赛

  由专题赛主办单位根据大赛总体规划和流程组织专题赛,赛事赛程、专家评审、奖励激励机制等由专题赛主办单位自行确定,各专题赛可推荐13名项目(企业组前11名,创客组前2名)晋级省级复赛。

  (三)省级赛

  1.省级复赛

  时间:2024年9月14日前

  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市级赛、专题赛推荐项目进行集中评审,对参赛项目的商业计划书及提交的其他资料(如企业资质、专利情况、获奖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审打分,评选出排名前40(企业组前30名,创客组前10名)的项目晋级省级决赛。

  2.省级决赛

  时间:2024年9月26日前

  全省总决赛将采取现场路演、答辩、专家现场亮分等方式评选出获奖项目。省级决赛设置企业组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8名、优胜奖16名,创客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4名。其中排名前13名(企业组前11名,创客组前2名)的项目将推荐至全国赛组委会,经全国赛组委会秘书处审定并查重后,进入“创客中国”全国企业组500强、创客组100强评审备选名单。

  (四)全国赛

  全国赛将评审出全国企业组500强、创客组100强和全国企业组50强、创客组10强。

  全国总决赛组织对全国企业组50强、创客组10强项目进行评审,经现场演示答辩、专家当场亮分、公证员公证按得分高低排名产生获奖项目。全国总决赛及颁奖活动在广东省东莞市举办(详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全国总决赛设置企业组一等奖5名、二等奖 10名、三等奖 15 名、优胜奖 20 名,创客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4名,同时设置优秀组织单位、优秀对接服务单位,对大赛筹备、组织实施以及后续对接服务中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鼓励。

  五、奖励激励

  (一)赛事奖励

  1.大赛组委会将从获省级决赛一等奖的团队中择优推荐1名一线职工(非在校学生、非企业负责人,且正式从事本工种工作3年以上),符合条件的,按程序向省总工会申报“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推荐1个集体按程序向省总工会申报“福建省工人先锋号”。

  2.鼓励学校对省级赛、全国赛获奖团队的指导教师和学生在工作量认定、年度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任、评先评优等方面予以适当倾斜。

  3.大赛组委会将优先推荐获省级决赛一、二、三等奖的项目按照程序向团省委申请福建青年导师辅导。

  4.大赛将设立优秀组织奖等奖项,对在项目推荐、赛事组织、项目辅导、服务对接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表彰。

  (二)其他服务

  1.晋级指导。对进入省级决赛的项目将组织参加路演项目辅导;对推荐至“创客中国”全国赛的重点项目,将选派投行、投资机构等专家团队进行重点辅导,助力项目取得好名次。

  2.政策支持。省级赛入围项目的支持政策,按照《福建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执行;“创客中国”全国企业组500强、50强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支持政策,按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3.投融资服务。组织银行、投资机构等对接优秀项目融资需求,给予融资支持。

  4.宣传推广。组织省市电视台、报社等主流媒体对大赛进行全程跟踪报导;优秀项目、对接成果将通过“党企新时空·政企直通车”平台、福建省工业企业供需对接平台等渠道进行宣传展示。

  5.增值帮扶。获得市级赛、专题赛及省级赛奖项的企业,可优先获得省工业企业供需对接平台各类线上线下活动名额及平台公益服务项目。依托“党企新时空·政企直通车”平台,对比赛中表现优秀的企业建立“一企一档”,“点对点”收集企业诉求和需求,及时跟踪、协调反馈。

  六、有关要求

  (一)各设区市工信局、财政局、教育局、总工会、团委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大赛事宣传力度,密切配合做好赛事组织各项工作。各设区市工信局按照属地原则,好中选优,力争动员不少于当地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总数10%的企业报名参加地市赛;并于8月31日前,推荐市级优胜项目至大赛组委会。鼓励各地制定有关激励政策,激发参赛积极性。

  (二)专题赛承办单位要与赛事组委会加强沟通,做好赛事组织、项目推荐等工作,组织不少于60个项目报名参赛,并于8月31日前,推荐优秀项目至大赛组委会。

  (三)各设区市工信局根据实际情况,动员发动福建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各窗口平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等服务机构配合做好活动宣传、项目推荐等赛事支撑工作。

  (四)为完善评审机制,省级赛相关评审工作除从赛事原有专家库抽取专家外,可根据工作需要,定向邀请省工信厅专家库或行业科技创新专家委员会的专家进行赛事评审。

  (五)赛事执行单位要做好各项支撑工作,保障各项费用合理支出。

  七、联系方式

  省工信厅中小企业处  李亚勇

  联系方式:0591-87856058

  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陈辉岭0591-88023380,曾梅婷 0591-87817370

  大赛客服微信号:fujiansme001(福建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附件:1.大赛注册报名流程

     2.商业(创业)计划书撰写提示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总工会

  共青团福建省委

  2024年7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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