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3-2500-2022-00432
- 文号:闽工信函节能〔2022〕400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生成日期:2022-08-12
有关设区市工信局:
为贯彻落实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等方面的监督约束,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闽工信办函〔2022〕10号)和年度工作安排,我厅拟对随机抽取的16家企业(详见附件)进行“双随机”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2年8月15日至11月30日,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二、检查内容
1.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体系建立及运行情况;
2.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及运行情况;
3.重点用能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执行情况;
4.重点用能单位高耗能落后设备和工艺淘汰制度执行情况;
5.重点用能单位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级、各有关人员要充分认识“双随机”监督检查工作的意义,增强责任意识,加大对违法用能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二)严肃纪律。监督检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自律,规范执法,自觉接受监督,树立依法行政、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三)加强宣传。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双随机”节能监督检查的影响力,营造依法用能、合理用能、科学用能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其他事项
请有关设区市工信局通知属地相关企业根据监督检查内容做好备查资料等准备工作。
联系人:林芝 联系电话:0591-87821903
附件:2022年省级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等事项“双随机”监督检查信息表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8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温馨提示:
PDF文件可直接使用非IE浏览器阅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