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3-2500-2022-00414
- 文号:闽工信联函节能〔2022〕377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生成日期:2022-08-01
各设区市工信局、水利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
为树立先进典型,推动企业、园区开展水效对标达标,提升我省工业用水效率,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2〕16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2022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省级水效领跑者遴选和国家级水效领跑者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通知》申报条件和范围,各地积极组织属地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按照《通知》要求,于8月10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分类填报申请报告并上传支撑材料。
二、各设区市工信部门会同水利等部门对相关企业、园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推荐意见,于2022年8月10日前将推荐汇总表(附件2)、企业(园区)纸质版申请报告、相关支撑材料(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和电子版(光盘刻录),报送至省工信厅(节能处)。
三、省工信厅会同省水利厅、发改委、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进行审核,经公示后确定并发布省级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名单。省级水效领跑者称号有效期两年(本年度及下一年度),同时推荐参评国家级水效领跑者。
四、各地要积极引导企业、园区开展水效对标活动,广泛开展节水技术、标准、管理体系培训,加强节水能力建设,推进节水改造项目实施,同时加强对水效领跑者的监督管理。
联系方式:省工信厅:罗 钊,0591-87822241
省水利厅:刘 奇,0591-87552437
省发改委:张丽珍,0591-87063673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李似尧,0591-87833837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2〕163号)
2.重点用水企业、园水水效领跑者推荐表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水利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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