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3-0901-2024-00215
  • 文号:闽工信提案〔2024〕107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生成日期:2024-07-08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1120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福建工信 时间: 2024-07-17 08:54

陈凯委员:

  《关于加强美丽福建生态航运建设的提案》(20241120号)收悉,感谢您对我省生态航运建设的关心和支持。该提案由我厅分办,现结合职能,将有关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省发挥船舶建造、动力电池等产业优势和丰富的沿海内河应用场景优势,在全国率先出台电动船舶全产业链支持政策,通过政策引导、创新驱动、试点带动,基本打通电动船舶产业链上下游,推进电动船舶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电动船舶产业发展步伐加快,有力推动生态航运建设。

  (一)夯实政策基础出台《全面推进“电动福建”建设的实施意见(2023—2025年)》,从示范项目建设、示范应用场景打造、核心装备研制、充电设施建设、科研平台打造、融资贴息等方面强化政策引导。支持企业发展电池动力(含氢燃料电池)

  船舶,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资金奖补;鼓励推进充(换)电站及加氢设施建设,支持依法依规探索利用现有加油加气站的场地改扩建加氢站或增设充(换)电设施。

  (二)加快新能源船舶产业发展。引进落地高水平电动船舶研发设计机构,电动船舶研发设计能力国内先进。船用动力电池、电池动力推进系统等关键核心技术产品批量输出,电动船舶核心装备实现省内配套。以“江河湖海”相关应用场景为牵引,落地电动船舶示范项目70余艘,已具备混合动力港作拖轮、电动游船等多船型解决方案,形成较好示范带动作用,省内初步形成研发设计、总装建造、“三电”系统研制、运营基础配套、船舶应用的电动船舶全产业链。成功打造闽江电动游船示范应用场景,宁德、三明等地市正加快建设翠屏湖、大金湖等各具特色的电动船舶示范应用场景,促进船舶批量电动化升级。

  )推动产业配套建设。推动充换电设施设备产业化,提出电动船舶充电标准解决方案,已具备系列化船用充电桩产品生产能力,正研发测试1MW功率以上船用充电设备,可满足不同船型充电需求。海事、工信及交通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池动力船舶相关人员培训管理的通知》,对保障船舶营运安全、服务绿色发展需求、强化船员履职专业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等方面进行规范和引导,共同推进“电动福建”建设。开发上线全省电动船舶信息监测平台,已实现数据采集、船舶实时监控、电池系统管理、电机系统管理等功能。支持商业模式创新,探索实施船电分离、金融租赁等业务模式。兴业银行向我省电动船舶产业提供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的意向性泛金融支持额度,首笔项目资金已顺利投放。

  二、下一步的主要工作

  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吸纳您的意见建议,强化部门协同,结合我厅职能,加快发展新能源船舶产业,助力美丽福建生态航运建设。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持续推进“电动福建”建设,对符合条件的电动船舶项目(含新建和改造)给予资金补助。用好支持企业技术创新重点攻关、推广首台(套)技术装备、实施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项目申请专项资金支持,促进企业做强做大。

  )推进试点示范及标准引领以省内“江、河、湖、海”不同场景应用需求为牵引,重点打造沿海观光客船、港作拖轮、渔业辅助船、闽江货船等电动船舶示范船型,形成多场景、多样式的电动船型解决方案。支持有关地方打造各具特色的电动船舶示范应用场景,推进船舶电动化升级。指导行业领军企业围绕设计、研发、建造及配套设施等产业链重点环节形成新能源船舶相关技术、建设、管理等工作指南或标准规范,引导产业健康发展。

  )加配套设施建设。加强船岸协同,推进岸电一体化和电动船舶充(换)电设备标准化、产业化发展,支持加氢站等配套设施建设,为发展新能源船舶提供良好环境。支持电动船舶骨干企业以保障电动船舶示范项目为重点,加快电动船舶充换电站等运营配套设施建设。

  再次感谢您对我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如有新的意见建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沟通。

  领导署名:翁玉耀

  联 系 人:张伟鑫

  联系电话:0591-87315329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7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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