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首批国家级经开区设立40周年,福建是全国最早创办开发区的省份之一。40年来,一代代开发区人艰苦创业、接续奋斗,福建开发区建设先后经历了创建探索、快速发展、创新发展,进入了高质量发展阶段。
聚焦提档升级,勇攀“高”峰
来自省商务主管部门的数据显示,目前全省共有省级以上开发区98家,其中国家级开发区24家,省级开发区74家,已开发利用土地1067平方公里,承载着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石油化工、纺织鞋服、食品、冶金、建材、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宁德时代、青拓不锈钢、冠捷显示器、天马微电子等一批重点产业链龙头企业均落地在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内。
健全制度。《深化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出台,在更好发挥开发区吸引投资、发展实体经济的平台作用等方面提出了新举措新办法,2023年10月以省两办名义印发实施;《福建省开发区管理办法》以立法形式保障开发区建设发展在法治化轨道上运行,今年5月1日起施行;《福建省开发区统计调查制度》2022年出台,及时分析全省开发区综合经济运行和发展情况;围绕园区标准化建设,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专项行动,指导挂钩试点园区积极探索“管委会+公司”模式,提升“平台功能化”“管理专业化”的企业化运作水平。
整合提升。全省25家省级及以上开发区整合托管周边61个省级以下工业园区,有效拓展了发展空间和规模;福州出口加工区、福州保税区、福州保税港区、厦门象屿保税区、厦门海沧保税港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先后整合优化为综合保税区;按照“总量控制、动态管理”的原则,推动没有省级开发区的县(区)筹建省级开发区。
联动发展。推动开发区与自贸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两国双园”以及福厦泉自主创新示范区等联动创新、政策共享;鼓励山区开发区与沿海开发区之间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推动科技、人才、资金、项目等资源互通共享,促进山海开发区联动发展;落实闽宁协作、援疆工作等部署,持续协调推动我省开发区与省外开发区合作共建。
比学赶超。出台《福建省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办法》,突出对外开放和高质量发展导向,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对排名居前的开发区予以激励,对后5位的开发区予以警告并督促整改;每年组织10家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7家海关特殊监管区参加全国考评。
绿色发展。督促完成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全面推进污水集中治理,全省98家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均已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开展开发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制定印发建设及评估指南,截至2023年底,共有58家省级(以上)开发区完成年度建设任务,超额完成年度总建设任务;加快绿色科技创新和先进绿色技术推广应用,推动开发区向集约化、绿色化、低碳化、循环化转型。
聚焦招商引资,向“新”迈进
栉风沐雨四十载,砥砺奋进再出发。下一步,我省开发区工作将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聚力聚焦优势领域、重点产业,强化招商载体功能,壮大发展规模,提升综合发展水平,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建立现代化产业体系作出更大贡献。
优化布局。据了解,今年省商务主管部门将组织编制全省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牵头制定开发区设立调区扩区和整合提升相关规定,继续支持以国家级和发展水平高的省级开发区为主体,整合区位相邻、条件具备的各类开发区,最终形成优势互补、区域协同、错位发展的产业发展格局。
创新机制。不断深化开发区管理运营、人事薪酬等制度改革,推动建立开发区“管委会+公司”管理模式,提高市场化运作水平;将能够下放的经济管理权限依法下放到具备条件的开发区管理机构,后者可以依法委托开发区开发运营企业开展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以及园区开发运营等业务。
做强产业。把招商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创新招商工作机制,通过公司化招商、链长制招商、产业基金招商等多种行之有效模式,提高招商成效,注重境外资本招商,全力打造对外开放、产业集聚“强平台”。实施开发区产业集群培育和提升工程,聚焦县域重点产业链开展产业链招商,有针对性地引导工业项目向开发区集聚,把开发区打造成为县域重点产业链集聚区、主阵地。省商务主管部门将梳理开发区承载项目空间及招商重点,编制开发区招商引资指南,引导开发区主动科学精准招商,引进更多符合开发区产业定位的大项目、好项目。
争先进位。组织好国家级经开区、高新区和综合保税区参加国家各有关部门组织的年度考评,推动各类开发区争先进位、提档升级,强化招商引资载体功能。
强化保障。协调推动各有关部门及各设区市按照“分类指导、一区一策”原则,推动开发区高效集约利用资源,进一步提升土地配置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深化山海协作,为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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