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提出“不断创新和发展‘晋江经验’”,充分证明了“晋江经验”的时代价值和实践意义。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以创新发展“晋江经验”为重要抓手,全面部署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明确了福建民营经济发展目标、重点举措,构建“1+N”政策“组合拳”,全方位促进民营企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再创新优势,让民营经济向参天大树一样“茁壮成长”,进一步擦亮民营经济发展的“金字招牌”。
◆高质量推进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是创新发展“晋江经验”的重要抓手
习近平同志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在福建工作期间总结提出以“六个始终坚持”和“正确处理好五大关系”为主要内容的“晋江经验”,为民营企业指明了发展方向,并对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有效增添民营企业发展的动力源泉,成为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的根本遵循。
创新发展“晋江经验”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是一脉相承的,高质量推进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是全面贯彻落实创新发展“晋江经验”的生动体现,有利于引导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正确理解党中央的方针政策,明确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是国家长久之策,给民营企业吃了“定心丸”,更加坚定了民营企业发展的信心和决心,极大激发了民营经济发展的动力与活力,成为推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制胜法宝。
福建是我国民营企业的重要发轫地,民营经济发展早、基础牢、优势强、地位高,是福建发展的特色、优势与活力所在,呈现出“量能”持续增长、“质能”稳步提升、“潜能”有效汇集的好势头,为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提供了重要基础。据统计,2012—2022年,福建民营经济增加值由1.32万亿元增至3.69万亿元,增长了1.8倍;民营经济贡献了全省七成左右的GDP、税收和科技创新成果,八成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九成以上的市场主体数。随着民营经济的发展壮大,产业结构持续优化,价值链高端攀升,形成一批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优势企业和产业集群,民营经济已成为并将继续成为推进福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力军。新征程上,要深刻理解“晋江经验”核心内涵,全面把握“晋江经验”蕴含的科学理念和工作方法,有效引导全省上下创新发展“晋江经验”,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与国家发展同频共振,让民营企业家安心经营,实实在在、心无旁骛做实业,推动福建从民营经济大省向民营经济强省跨越突破。
◆加快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的政策“组合拳”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推动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创新发展“晋江经验”,要坚持问题导向,找准福建民营经济发展的短板弱项,着力做好“环境优”“政策好”“质量高”“作用特”等四篇发展文章,努力营造民营企业“茁壮成长”的良好生态,增强民营企业行稳致远的发展决心,让民营经济创新活力充分迸发。
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民营经济发展要靠自身努力,要靠有效的政策措施赋能,良好的营商环境是高质量推进民营经济强省战略的重要基础。创新发展“晋江经验”,就是要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传承弘扬政企互动的良好传统,挖掘提炼我省民营经济发展背后的独特文化基因,从政策和舆论上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创新发展“晋江经验”,要加快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政商关系,积极回应民营企业家的关切,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坚持以优质政务贴心服务,真心实意帮助民营经济解决发展中的困难,稳定民营企业家的发展预期,激发民营企业的发展活力与创造力。要完善民营经济政策供给,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分门别类甄别民营经济发展的堵点与难点,认真研究梳理兑现各类惠企政策,强化融资支持保障,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要坚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从制度层面强化对民营经济的法治保障,放宽民营企业准入标准,破除影响民营企业平等准入的隐形门槛和市场壁垒,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制度,依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增强民营企业抵御风险和发展壮大能力。
完善民营经济发展政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中央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始终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改革开放以来,福建民营经济以“三来一补”起家、“三闲”起步,以星星之火而成燎原之势,成为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创新发展“晋江经验”,要优化产业发展生态,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保护民营经济发展,从制度层面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高效搭建民营企业创新赛道,促进高端要素资源集聚,提升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比重,有效拓展民营经济发展空间。要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评价督查机制,量身定制和针对性出台鼓励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政策措施,努力解决民营企业群体面临的发展问题,重塑民营经济发展优势。要全力打造转型升级政策的“组合拳”,鼓励民营中小企业“小升规”,加快构建“小升规+专精特新+领军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持续引导和支持民营中小企业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创新型发展,加快培育民营龙头企业和“链主型”企业,形成紧密型的产业协作体系,推动民营企业拓展潜力,增强市场竞争力。
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民营企业是创新主体,支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是党中央的一贯方针。创新发展“晋江经验”,要从福建实际出发,进一步细化、量化政策措施,制定配套举措,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细落实,推进民营企业改进存量、优化增量,提升发展层次、技术创新和经营管理水平,让民营企业真正从政策中增强获得感,有效提升民营经济“含金量”。要按照产业链供应链导图,全面融入福厦泉科技创新走廊、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布局,加快转变发展模式,促进民营经济有序拓展内循环市场,分层分类培育一批技术水平领先、竞争能力强、成长性好的民营企业,推动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促进创新链价值链高端攀升。要推进传统产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紧紧围绕新兴产业、龙头企业、高成长性企业,精准招商引资引智,支持民营企业开展品牌收购、兼并重组、做大做强,深度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产业品牌化、国际化发展。要实施“闽商回归”工程,有效利用海外华商渠道,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加强闽港澳台产业协同,优化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布局,加强省际产业协作,主动对接长三角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和泛珠三角、闽浙赣皖等区域合作平台,积极开拓多样化国际市场,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联动效应,实现民营企业由“船小好调头”向“船大抗风浪”发展。
发挥民营企业家独特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先后就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等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指导文件,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创新发展“晋江经验”,要准确把握民营经济的时代脉动,找准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的赛道,以改革释放潜能,以开放汇集动能,以发展积蓄势能,用心守望民营经济、诚心帮助民营企业、真心爱护民营企业家,增强民营经济内生发展动力和可持续发展活力。要划清政府与市场关系边界,为“亲”“清”政商关系立规矩,通过制度化规范政商交往,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引导民营企业完善治理、合规经营,提升管理质量、治理效能,明晰产权结构、治理模式,做到安心投资、舒心创业、高质量发展。要大力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地发挥民营企业家的独特作用,引导民营企业胸怀家国、坚守实业,潜心创新、担当作为、诚信经营,把自身发展同国家繁荣、民族兴盛、人民幸福紧密结合,并从政策高度善待民营企业家,支持和鼓励民营企业“创二代”加快接班,有序完成代际传承,培育和形成一批高素质的民营企业家队伍,成为高质量推进民营经济强省战略的重要依靠力量。
(作者为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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