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无线电频率使用和在用无线电台(站)监督检查,福建省工信厅日前下发通知,部署开展2023年无线电管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对省内无线电频率使用情况和在用无线电台(站)进行检查和检测。
通知要求,对一类无线电台(站),如广播台站、微波站、雷达站等,检查比例不低于此类无线电台(站)使用者的10%;对二类无线电台(站),如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广电公众移动通信基站(含室外直放站,不含室内站),每个设区市无线电管理局各抽查3家县(区)级公众移动通信运营商,并落实现场检查基站总数不少于60个、必要的基站设备检测总数不少于15个;对三类无线电台(站),如卫星地球站和除广播电台、微波站、雷达站、公众移动通信基站以外的其他地面无线电台(站),检查比例不低于此类无线电台(站)使用者的3%(不含制式电台)。
后续将根据抽取结果,按照工信部《无线电频率使用和在用无线电台(站)监督检查暂行办法》规定的检查事项,通过现场核查、频谱监测、设备检测等手段对设台单位(或个人)进行监督检查。同时结合抽查开展无线电法律法规宣传,将执法寓于普法宣传工作中,进一步提升公众遵法守法意识,共同维护空中电波的良好秩序。本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呈现两大亮点:一是抽查对象下沉到县(区)级公众移动通信运营商;二是首次明确必要的公众移动通信基站设备检测总数,如福建境内铁路沿线的基站、航空航路附近的基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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