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厦门市进一步巩固经济回升向好基础 加快发展动能转换的若干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
措施包括持续激发消费活力、突出重点扩大有效投资、促进外资外贸稳量提质、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用心用情保障改善民生等6大方面共26条。
记者获悉,厦门落实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支持汽车以旧换新和置换更新、家电以旧换新、家装厨卫“焕新”、居家适老化改造、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尽快将真金白银优惠直达消费者。
厦门培育壮大餐饮住宿、家政服务、养老托育、文化娱乐、体育健康等服务消费规模,进一步优化和扩大服务供给,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多样化、品质化服务消费需求。鼓励演出经营单位举办演唱会、音乐节等营业性演出活动,按规定给予适当财政奖励。
此外,厦门优化住房供需机制,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满足购房多样化需求。加大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白名单”项目贷款投放力度,稳妥实施存量房贷利率调整,进一步降低居民购房门槛,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解除本市房地产限制措施。加快新建商品房项目片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增加片区“含金量”;提升土地价值,进一步优化土地出让规划条件,促进住宅产品多样化,完善房票制度,满足人民群众对“好房子”的需求。
厦门升级“财政政策+金融工具”,设立100亿元科创风投基金群,推动科技和人才扶持资金“拨改投”,投早、投小、投硬科技。技术创新基金规模从300亿元扩大到500亿元,并将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能力安全建设、“投贷联动”等项目纳入支持范围,助力增资扩产。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基金规模从300亿元扩大到400亿元,新设科创增信子基金。打造普惠性和标准化的研发保险“厦研保”,保障范围涵盖研发责任、关键设备损坏、研发失败费用损失等,按保费50%给予补贴,单家企业最高补助30万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