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省发改委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了全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相关情况。记者获悉,《福建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已经印发,主要支持汽车以旧换新、家电以旧换新、家装厨卫“焕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交通运输领域报废更新、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完善回收循环利用体系等七个重点领域,在支持范围、补贴标准、便利政策途径等方面再加力。
【政策解读】
扩范围——将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产品等新增纳入全省补贴范围;家装厨卫“焕新”领域将补贴范围扩大到洗碗机等21类家庭厨卫类产品、智能门锁等11类智能家居产品、水暖五金等全品类家装改造产品;老旧农机在中央财政资金补贴报废的9个农机种类基础上,新增谷物(粮食)干燥机(烘干机)等6个农机种类纳入补贴范围,以此更好满足居民消费升级需求。
提补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由此前的最高1万元提高至2万元;汽车置换更新按照购买新车价格(购车发票金额,价税合计)分三档补贴,最高不超过15000元,购买新能源车的在各档基础上增加补贴1000元;家装厨卫产品给予20%补贴,单笔消费最高补贴2000元,每位消费者最高补贴20000元;进一步提高拖拉机等农机报废更新补贴额。
优流程——省直有关部门将加快研究制定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家装厨卫“焕新”等分领域实施细则,优化申请审核、资金拨付、监督管理等流程,设置消费品以旧换新咨询热线和投诉电话,让补贴获取途径简单明了,推进线上线下补贴政策一致,督促指导地方用好用足下达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额度。
促宣传——发挥好“政策+活动”协同作用,充分利用“全闽乐购 焕新生活”等活动载体,举办丰富多彩的促消费活动,确保“月月有活动、周周有场景”,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推送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和操作指南,让消费者及时准确了解政策,便捷高效享受政策。
【福利详情】
提高汽车报废更新、置换更新补贴标准
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标准由此前的补贴1万元提高到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由此前的补贴7000元提高到1.5万元。补贴执行溯及过往,2024年4月24日起提交符合条件的补贴申请的消费者,按照调整后的补贴标准执行,对已经领取补贴的消费者,补齐差额部分补贴。符合补贴条件的消费者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微信、支付宝、抖音、云闪付“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按系统提示完整、准确、清晰填写和提交申请补贴信息即可。
对个人消费者在福建省内转让本人名下福建号牌乘用车(不含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和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省内购买新乘用车、在省内上牌的,可申请一次性购车补贴。按照购买新车价格(购车发票金额,价税合计)分为三档,购车价格为5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购买燃油车补贴8000元/辆;购车价格为15万元(含)至25万元(不含)的,购买燃油车补贴12000元/辆;购车价格为25万元(含)以上的,购买燃油车补贴15000元/辆。购买新能源车的,在上述各档基础上增加补贴1000元。补贴时间溯及过往,2024年6月24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福建省转让本人名下福建号牌旧车并购买新车、在省内上牌,均可享受补贴。符合补贴条件的消费者通过银联“云闪付”APP,进入“福建省汽车置换更新服务专区”,按系统提示完整、准确、清晰填写和提交补贴申请信息即可。
支持家装厨卫“焕新”
重点支持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促进智能家居消费,持续释放家居消费潜力。
个人消费者购买家庭厨卫类、智能家居类、装修改造类产品的,每位消费者单笔消费满1000元,按照产品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的20%予以补贴,单笔消费最高补贴2000元,每位消费者累计享受补贴不超过20000元。
个人消费者购买护理床、轮椅(助行器)、紧急呼叫器、助听器、电子血压仪、电子血糖仪等适老化产品,单笔消费满500元,最高可按照产品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的30%予以补贴,每位消费者累计享受补贴不超过5000元。在实施过程中,如某一商品适用于多项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消费者可从高享受,但不重复享受优惠政策。
家装厨卫“焕新”补贴申请由各地商务部门确定线上线下参与活动商家,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个人消费者通过福建银联“云闪付”平台完成实名认证,在参与商家选定符合条件的补贴商品,通过银联“云闪付”、刷银联卡等方式完成支付,在支付环节享受补贴,享受补贴产品必须开具省内销售发票。
支持各地发放家电以旧换新补贴
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对象为在福建省内消费并在省内开具发票的个人消费者。补贴范围包含冰箱(冰柜)、洗衣机、电视、空调(中央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集成灶)、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产品销售价格(以该商品销售发票含税价格为准,下同)的15%,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销售价格5%的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个人消费者在福建银联平台实名认证,领取补贴资格,在参与商家购买符合条件的补贴商品,在支付环节享受补贴,享受补贴的产品必须开具发票。
支持各地发放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
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对象为在福建省内交售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在活动参与商家购买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开具发票,并在交管部门完成旧车注销、新车登记上牌的个人消费者。交售旧电动自行车的登记所有人与购买新电动自行车的登记所有人须为同一人。
补贴标准为新车销售价格(以该商品销售发票含税价格为准,下同)在2000元以下的,给予300元补贴;产品销售价格在2000元(含)以上的,给予500元补贴;对交回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额外再给予100元补贴;每位消费者可享受1次补贴。
补贴采取后补的方式,申请受理地为新购电动自行车发票开具地。符合补贴条件的个人消费者通过银联云闪付APP(小程序)进入“福建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专区”的各地申报入口,按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身份信息、银行卡信息、旧车车架号、旧车回收凭证、旧车牌照注销凭证、购买新车发票、新车牌照、新车行驶证等证明材料。各地商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银联云闪付APP(小程序)反馈审核结果。对审核通过的消费者,财政补贴资金将核拨至消费者申请时提供的银行卡账户。
新一轮农机报废补贴标准总体有所上调
《福建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近期将对外公布实施。在中央财政资金补贴报废的拖拉机、播种机、联合收割机等9个农机种类基础上,结合福建省实际,计划将福建省拥有量较大且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推进重点工作所需的谷物(粮食)干燥机、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自走式旋耕机、田间搬运机、农机作业监测终端、育秧(苗)播种设备等6类机具纳入补贴,具体的机具种类将尽快正式公布。
新一轮农机报废补贴标准总体有所上调,个别机具如20马力以下拖拉机补贴标准从1000元提高到1500元,同时,对报废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播种机并新购置同类机具,再按50%提高报废补贴标准。报废补贴机具要求主要部件齐全,来源清楚合法,达到使用年限,未达到报废年限但安全隐患大、故障发生率高、损毁严重、维修成本高、技术落后的农机也在补贴范围之内。
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可向县农业农村局咨询当地农机回收拆解企业信息。机主自愿将机具交售给农机回收拆解企业。经拆解机具、牌证注销等程序后。机主持身份证件等材料,到县农业农村部门申请补贴。正常情况下,机主提交申请后40个工作日内补贴资金会发放到机主的银行账户上。
今年全省拟支持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超1200辆
本次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涉及交通运输领域的主要包括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两类。
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方面,按照报废车辆类型、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动力类型等,实施差异化补贴,单车补贴最高可达14万元;其中,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平均每辆补贴3万元;提前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或新能源货车,平均每辆补贴8万元;仅新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平均每辆补贴3.5万元。
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方面,补贴范围为车龄8年及以上,即2016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城市公交车更新和动力电池更换;其中,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每辆车平均补贴8万元;更换动力电池的,每辆车补贴4.2万元。对更新低地板及低入口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的,补贴资金将予以适当倾斜。
今年3月国家启动“两新”工作以来,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全力推进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累计完成设备投资43.35亿元、同比2023年增长56.96%,有力拉动了投资和消费。对照国家补贴政策,根据多轮摸底测算结果,截至2024年底,全省拟支持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超1200辆,新增更新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或新能源营运货车700辆,更新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超2000辆,计划下达补贴资金约2.7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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