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福建德胜新建材有限公司喷墨薄型高档墙地砖生产线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来源:政务服务中心 时间:2023-09-20 15:56

福建德胜新建材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喷墨薄型高档墙地砖生产线项目重新节能审查的请示》(德胜建企〔2023〕1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项目代码2015-350123-30-03-001232。项目于2015年6月通过罗源县发展和改革局节能审查,2016年3月开工建设,2018年6月调整项目备案,属变更节能审查。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配置球磨机、喷雾干燥塔、热风炉、压砖机、辊道窑等主要生产设备,配套公用工程和辅助生产设施,建设3条喷墨墙地砖陶瓷生产线,已于2017年4月建成投产;二期配置球磨机、喷雾干燥塔、热风炉、辊道窑等主要生产设备,以及配套公用工程和辅助生产设施,建设8条新型轻质墙板生产线,其中1条生产线已于2019年6月建成投产。项目全面建成后,将形成年产喷墨薄型高档墙地砖1980万平方米、发泡陶瓷轻质墙板45万立方米的生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3〕第2号)等法律法规,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根据你公司提供的节能报告,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内容符合《福建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闽节能办〔2018〕1号)等相关要求。项目以磨抛废渣、矿山尾矿、泥和劣质粘土为原料,经湿法球磨、喷雾干燥、干压成型、施釉喷墨、高温烧制、抛光洗边等工序生产喷墨薄型高档墙地砖;以磨抛废渣、矿山尾矿、劣质粘土和发泡剂为原料,经湿法球磨、喷雾干燥、粉车布料、高温烧制、切割磨削等工序生产发泡陶瓷轻质墙板。项目根据工艺流程特点配备高效节能的生产设备,主要耗能设备包括球磨机、热风炉、喷雾干燥塔、压砖机、辊道窑等,未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和淘汰的用能设备。 

  项目拟于2025年1月全面建成投产。项目全面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80726.19tce(当量值)、203459.41tce(等价值),其中年消耗电力13397.70万kWh、煤粉63079.47t、焦炉煤气20023.63万Nm3。项目“十四五”期间新增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4065.21tce(当量值)、117317.44tce(等价值),其中年新增消耗电力7810.13万kWh、煤粉34296.47t、焦炉煤气11789.55万Nm3。项目一期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22882.97tce(当量值)、137975.67tce(等价值),其中年消耗电力8894.80万kWh、煤粉47322t、焦炉煤气13048.20万Nm3;项目二期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7843.22tce(当量值)、65483.74tce(等价值),其中年消耗电力4502.90万kWh、煤粉15757.47t、焦炉煤气6975.43万Nm3。项目喷墨薄型高档墙地砖(吸水率E≤0.5%)单位产品综合能耗6.21kgce/m2,优于《建筑卫生陶瓷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252-2013)规定的陶瓷砖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准入值;发泡陶瓷轻质墙板单位产品综合能耗128.54kgce/m3,优于《发泡陶瓷制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JC/T2696-2022)规定的1级能效水平和已建成生产线同类单位产品综合能效水平。项目新增综合能源消费量将纳入福州市“十四五”期间能源消费统计范围,对福州市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目标有较大影响。 

  综上,我厅原则同意所报项目节能报告通过审查。 

  二、你公司要严格按照《节能报告》的建设方案进行施工,将节能技术和措施落实到项目建设和生产的各环节中。项目建设内容、用能工艺、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或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本审查意见核定量10%及以上的,应及时向我厅提出变更申请。项目建成投入生产、使用前,应依法自行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向我厅递交验收结果报告。递交验收报告前,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使用。项目投产后,企业应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完善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并有效运行。 

  三、请福州市、罗源县工信局依据本审查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项目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实施有效监督检查。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9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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