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三达瑞(福建)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8000吨印染纺织品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来源:政务服务中心 时间:2023-09-08 15:55

三达瑞(福建)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年产18000吨印染纺织品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项目代码2205-350692-04-01-949191。项目已于2022年6月开工建设,属补办节能审查。项目新增染色机、定型机、脱水机、烘干机、染料助剂添加系统等生产设备,以及配套公用工程和辅助生产设施等,建设棉和混纺织物印染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将新增年产18000吨针织印染面料的生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3〕第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根据你公司提供的节能报告,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内容符合《福建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闽节能办〔2018〕1号)等相关要求。项目以棉及混纺针织坯布为原料,纯棉布料采用低温浸染工艺、混纺布料采用高温浸染+低温浸染工艺生产针织纺织面料产品。项目根据工艺流程特点配备高效节能的生产设备,主要用能设备包括染色机、定型机、脱水机、烘干机等,未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和淘汰的用能设备。 

  项目拟于2024年9月全面建成投产。项目投产后,新增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6031.15tce(当量值)、19169.28tce(等价值);其中,年消耗电力1849.44万kWh、蒸汽(2.2MPa,280℃)76654.81t、蒸汽(0.8MPa,220℃)61232.38t。项目针织印染面料单位产品综合能耗848.21kgce/t,优于《针织印染面料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FZ/T 07019-2021)先进值。项目新增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将纳入漳州市“十四五”期间能源消费统计范围,对漳州市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目标有一定影响。 

  综上,我厅原则同意所报项目节能报告通过审查。 

  二、你公司要严格按照《节能报告》的建设方案进行施工,将节能技术措施落实到项目建设和生产的各环节中。项目建设内容、用能工艺、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或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本审查核定量10%及以上的,应及时向我厅提出变更申请。项目建成投入生产、使用前,应依法自行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向我厅递交验收结果报告。递交验收报告前,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使用。项目投产后,企业应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并有效运行。 

  三、请漳州市工信局、漳州台商投资区经济发展局依据本审查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项目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实施有效监督检查。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9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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