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瓮福紫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5万/年MAP/MKP多功能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来源:政务服务中心 时间:2023-08-17 08:23

瓮福紫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5万吨/年MAP/MKP多功能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瓮紫呈〔2023〕2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项目代码2301-350823-07-02-546633。项目新增中和反应器、结晶器、离心机、三效浓缩器、振动流化床干燥机等主要生产设备,以及配套公用工程和辅助生产设施,建设一条可生产MAP磷酸一铵或MKP(磷酸二氢钾)的多功能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将新增年产5万吨MAP/MKP的生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3〕第2号)等法律法规,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根据你公司提供的节能报告,该项目为扩建项目,内容符合《福建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闽节能办〔2018〕1号)等相关要求。项目以湿法磷酸、液氨或氢氧化钾为主要原料,经中和、结晶、离心、干燥等工序,分别生产MAP或MKP。项目根据工艺流程特点配备高效节能的生产设备,主要耗能设备包括中和反应器、结晶器、离心机、三效浓缩器、振动流化床干燥机等,未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和淘汰的用能设备。 

  项目拟于2023年12月建成投产。项目投产后,新增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337.21tce(当量值)、6163.65tce(等价值);其中,年消耗电力487.06万kWh、饱和蒸汽(0.5MPa)5.04万t。项目MAP单位产品综合能耗53.70kgce/t,MKP单位产品综合能耗112.90kgce/t,均优于所比较的国内相近规模生产企业同类产品能效水平。项目新增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将纳入龙岩市“十四五”期间能源消费统计范围,对龙岩市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目标影响较小。 

  综上,我厅原则同意所报项目节能报告通过审查。 

  二、你公司要严格按照《节能报告》的建设方案进行施工,将节能技术措施落实到项目建设和生产的各环节中。项目建设内容、用能工艺、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或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本审查意见核定量10%及以上的,应及时向我厅提出变更申请。项目建成投入生产、使用前,应依法自行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向我厅递交验收结果报告。递交验收报告前,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使用。项目投产后,企业应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完善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并有效运行。 

  三、请龙岩市工信局、上杭县工信科技局依据本审查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实施有效监督检查。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8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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