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宁德邦普新材料产业园项目变更节能审查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项目代码2019-350982-39-03-011748。项目已于2019年6月开工建设并部分投产,现调整建设方案,属变更节能审查。项目新增反应釜、富氧辊道窑炉、镍铁合金环锤磨、砂磨机、喷雾干燥系统、氮气气氛窑炉、回转窑、硫酸镍MVR蒸发器等主要生产设备,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建设24条三元前驱体生产线、16条三元正极材料生产线、1条镍铁合金综合利用生产线、6条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将新增年产12万吨三元(镍钴锰氢氧化物)前驱体、8万吨三元正极材料、6万吨磷酸铁前驱体、5.4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的生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3〕第2号)等法律法规,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根据你公司提供的节能报告,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内容符合《福建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闽节能办〔2018〕1号)等相关要求。项目主要以镍豆/镍粉、硫酸、氢氧化钠溶液、氨水等为原料,采用共沉淀法工艺生产三元前驱体;以三元前驱体、单水合氢氧化锂等为原料,采用高温固相法工艺生产三元正极材料;以镍铁合金、硫酸、磷酸、碳酸钠、双氧水等为原料,采用液相氧化沉淀工艺生产无水磷酸铁;以磷酸铁、碳酸锂等为原料,采用固相合成法工艺生产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根据工艺流程特点配备高效节能的生产设备,主要耗能设备包括富氧辊道窑炉、三元正极材料物料混合配送流程系统、镍铁合金环锤磨、砂磨机、布袋除尘系统、氮气气氛窑炉、回转窑、硫酸镍MVR蒸发器等,未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和淘汰的用能设备。
项目拟于2024年6月全面建成投产。项目全面投产后,新增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77978.45tce(当量值)、369276.14tce(等价值);其中,年消耗电力113772.86万kWh、过热蒸汽(1.6MPaG,240℃)380120.28t、天然气52.19万m3。项目三元正极材料单位产品综合能耗660kgce/t,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单位产品综合能耗513.20kgce/t,均优于《锂电池正极材料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及计算方法》(DB43/T 1591-2019)的先进值。项目新增综合能源消费量将纳入宁德市“十四五”期间能源消费统计范围,对宁德市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目标将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我厅原则同意所报项目节能报告通过审查。
二、你公司要严格按照《节能报告》的建设方案进行施工,将节能技术和措施落实到项目建设和生产的各环节中。项目建设内容、用能工艺、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或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本审查核定量10%及以上的,应及时向我厅提出变更申请。项目建成投入生产、使用前,应依法自行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向我厅递交验收结果报告。递交验收报告前,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使用。项目投产后,企业应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完善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并有效运行。
三、请宁德市工信局、福鼎市工信局依据本审查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项目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实施有效监督检查。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6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