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宝钢铁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1780mm热轧特殊钢卷板生产线节能审查的申请》(三宝钢铁〔2023〕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项目代码2108-350602-07-02-900181。项目新增3座步进式加热炉(2用1备)、1台高压水粗除鳞机、1架四辊可逆粗轧机、1台热卷箱、1台飞剪、1台高压水精除鳞机、8机架四辊精轧机组(7用1备)、3台卷取机等生产设备,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建设一条1780mm热轧特殊钢卷板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将新增年产450万吨热轧特殊钢卷板的生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6〕第44号)等法律法规,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根据你公司提供的节能报告,该项目为改造和技术改造项目,属重做节能审查,内容符合《福建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闽节能办〔2018〕1号)等相关要求。项目以连铸坯为原料,经加热、高压水除鳞、粗轧、精轧等工序生产特殊钢卷板。项目根据工艺流程特点配备高效节能的生产设备,主要耗能设备包括加热炉、除鳞机、四辊可逆粗轧机、热卷箱、飞剪、四辊精轧机组、卷取机等,未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和淘汰的用能设备。
项目拟于2024年5月建成投产。项目投产后,新增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74807.25tce(当量值)、247793.97tce(等价值);其中,年消耗电力43408.3万kWh、高炉煤气119952万Nm3、饱和蒸汽(1.6MPa)0.20万t,回收饱和蒸汽(1.6MPa)7.43万t;企业新增年综合能源消费量89766.56tce(当量值)、211189.07tce(等价值)。项目热轧带钢工序能耗为39.08kgce/t,符合《钢铁企业节能设计标准》(GB/T 50632-2019)要求,优于企业现有生产线能效水平。项目新增综合能源消费量将纳入漳州市“十四五”期间能源消费统计范围,对漳州市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目标有重大影响。
综上,我厅原则同意所报项目节能报告通过审查。
二、你公司要严格按照《节能报告》的建设方案进行施工,将节能技术和措施落实到项目建设和生产的各环节中。项目建设内容、用能工艺、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或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本审查核定量10%及以上的,应及时向我厅提出变更申请。项目建成投入生产、使用前,应依法自行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向我厅递交验收结果报告。递交验收报告前,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使用。项目投产后,企业应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完善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并有效运行。
三、原《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福建三宝钢铁有限公司1680mm热轧特殊钢卷板生产线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闽工信行政服务〔2022〕5号)同时作废。
四、请漳州市工信局、芗城区工信局依据本审查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6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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