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事大楼二类固定监测站升级改造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来源:厦门市无线电管理局 时间:2024-08-08 10:46

   项目概况

    受厦门市无线电管理局委托,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201]FJXFZB[GK]2024001、厦门市海事大楼二类固定监测站升级改造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厦门市海事大楼二类固定监测站升级改造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9日 09时15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201]FJXFZB[GK]2024001

    项目名称:厦门市海事大楼二类固定监测站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采购包1(厦门市海事大楼二类固定监测站升级改造):

    采购包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8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02119900-其他电子和通信测量仪器 厦门市海事大楼二类固定监测站升级改造 1(项) 技术规格要求:改造升级后,厦门市海事大楼固定站的各类设备配置、主要性能指标、主要功能等均需满足或者优于《省级无线电监测设施建设规范和技术要求(试行)》(国无办【2019】3号)中对于“二类固定监测站”所列之要求。服务及验收要求:货物验收程序分到货验收、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所有货物均需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制造商产品验收标准、招投标文件、合同文件等相关内容进行验收,交付的系统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质保期内,对正常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零部件损坏提供维修及零部件或备件更换等免费服务,如需现场维修的提供上门服务。质保期满后,提供终身维护,采购人只需付零配件及人工费用(零配件按市场批发价提供)。 1,800,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审查小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3)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4)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2)1、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负担的通知》(厦财采〔2021〕5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不再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采取“信用承诺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 2、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8-08 至 2024-08-15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8-29 09:15: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室7(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可到开标现场,也可不到开标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投标人选择到开标现场开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CA证书送达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信息发布大厅指定收标窗口(具体收标窗口详见信息屏显示)。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的,在开标时自行登录采购系统,线上观看开标过程,并按要求在开标时段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远程签章。

    2.本项目收标窗口及开标室信息详见开标当天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4楼交易大厅显示屏显示的窗口信息。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无线电管理局 

    地址:厦门市会展南二路200号 

    联系方式:0592-58089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 

    联系方式:0591-880023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娜、周灵珍、陈爱光 

    电话:0591-88002309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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