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艺美术行业发展促进中心房屋修缮项目询价公告
来源: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时间:2024-07-29 16:38

  因工作需要,省工美中心拟对置福大厦4层办公场所进行修缮,按照《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采购管理暂行规定》采购程序和规定,现就该项目进行市场询价,请有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

  福建省工艺美术行业发展促进中心置福大厦4层办公场所修缮项目。

  二、修缮要求

  按采购方对办公区域的设置要求,完成以下修缮工作。

  1、全面整修位于五一北路31号置福大厦4层总面积为1669平方米的水、电线路。更换插座、面板、线板、灯泡更换等。

  2、更换大门,设置进出门锁等设备。

  3、对多处屋面及墙体的渗漏水进行防水处理。

  4、对霉烂的墙体、脱落窗沿砖进行处理修复。

  5、拆除全部墙纸和室内文化标语,对墙体进行修复。

  6、拆除部分的房间地板进行更新铺设。

  7、按使用面积对办公区进行玻璃隔断。

  8、拆除操作间、餐厅的壁柜,地面及墙壁做瓷砖处理,更换大尺寸门户,操作间地面加高做防水处理,进、出水管道处理,安装大型排气设备,引入380伏厨房设备用电专线用于保证大功率电气设备使用。

  9、对办公区部分的墙体进行拆除、封堵、分割,加装门户、按要求使用隔断材料。

  10、完成楼层的窗帘清洗清洁和开荒保洁工作。

  三、供应商要求

  (一)供应商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报价供应商应无条件认可本次询价结果,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请自行斟酌是否参加本次报价。

  四、报价文件要求

  (一)本项目以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单位。请供应商按要求填报《福建省工艺美术行业发展促进中心采购报价单》(详见附件),该项目测算价格在18.42万元以内,超过18.42万元为无效报价。

  (二)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附无犯罪记录书面声明。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用信封将上述资料密封,在信封封口加盖公章,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

  五、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提交方式

  报价文件于2024年8月1日前送至(或寄送)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34号二轻大厦13楼综合部。

  联系方式:林女士  0591-87601854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34号二轻大厦13楼

  附件:福建省工艺美术行业发展促进中心采购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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