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凯恩斯大酒店有限公司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对讲机案
来源: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时间:2025-09-17 15:32

  2025年8月,泉州市无线电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不明信号监测定位结果,对位于晋江市青阳街道莲屿社区莲华路10号的凯恩斯大酒店开展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发现泉州市凯恩斯大酒店有限公司在酒店大堂设置、使用无线电对讲机,且无法提供无线电台执照,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条,并按照《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表二)》序号1第1子项规定,决定对泉州市凯恩斯大酒店有限公司处以没收无线电对讲机贰部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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