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某某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案
来源:宁德市无线电管理局 时间:2024-10-29 15:28

  2024年10月17日,宁德无线电监测分站在排查不明信号时,发现违法行为线索。执法人员随即展开调查,确认游某某未经许可,于2024年9月起擅自在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实验幼儿园项目工地内设置、使用2台无线对讲机。游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属于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表二)》的规定,宁德市无线电管理局作出没收无线对讲机2台的行政处罚。 10月28日,行政处罚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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