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企业如何申请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补贴
来源:本网 时间:2020-07-15 16:49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

  为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作用,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帮助企业渡过难关。2020年5月19日,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做好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就〔2020〕87号),通知内容如下:

  一、申请条件

    1.中小微企业。分为两类:①2019年第四季度增值税计税销售额同比2018年第四季度下降10%以上且2020年第一季度增值税计税销售额同比2019年第一季度下降20%以上的正常经营中小微企业;②2020年第一季度按季申报依法享受小规模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且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 2.依法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含)以上并连续参保缴费至今。 3.裁员率不高于2019年度全国调查失业率(5.5%)。其中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到不高于企业参保职工总数的20%。企业裁员率=(2019年12月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20年第一季度失业保险月平均参保人数)/2019年12月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4.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我市产业结构调整政策、环保政策及安全政策(未被列入责令停产整顿名单),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5.企业未享受2019年度困难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也未享受2020年春节期间一次性稳就业奖补。

  二、稳岗返还返还标准按人均7740元(6个月福州市平均失业保险金待遇标准)和该企业2020年第一季度失业保险月平均参保人数返还。

  三、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及时登录“福建省失业保险参保登记网上申报平台(就业通)(www.fjjyt.net)”或“福州市人力资源市场网(www.fjfz.lm.gov.cn)”,进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模块进行网络确认,在线签署《申领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承诺书》 ,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9月30日前。

  如有事宜可联系福州市人社局 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咨询:0591-87305711

  贵企如有其他政策咨询可拨打968871服务热线。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