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申报主体资格、软硬件设施、人才队伍、技术能力、公共服务能力、管理机制等6个方面。申报单位应为福建省内依法生产经营的单位;具备必需的专用设备、中试线或中试场地及安全生产、环保设施设备,现有中试设备原值原则上不少于800万元;拥有工程技术带头人和专业技术人员;拥有技术资源整合和中试核心技术能力;具备对外公共服务能力;应符合产业、安全、环保、节能和质量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建立完善的运行管理机制和制度。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TOP
网站标识码: 3500000061
备案号:
闽ICP备10203028号
闽公网安备:35010202001620号
总访问量:{{siteCount}}您是今日{{todayCount}}访客中文域名: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政务
主办单位: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承办单位: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技术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