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明确规定,无线电频谱是国家资源,跟矿产、土地、水一样,您占用了国家资源,就应该向国家缴纳一定的费用。按照国家文件规定,频率占用费自频率分配或指配之日起按年度计收。不足三个月的按四分之一年计收,超过三个月不足半年的按半年计收,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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