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经营主体和金融租赁公司(即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的,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签订设备更新改造融资租赁合同,且相关融资资金发放至供应商账户的(直租)或相关融资资金发放至经营主体并划付供应商账户的(直租转回租),可享受贴息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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