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防汛管理部门启动或终止防台风应急响应,电力部门是否要保持同步启动或终止?
来源:福建省工信厅 时间:2022-06-02 16:07

  根据国务院应急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规定,预案应急响应是否分级、如何分级,是由预案制定单位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也就是说不同行业不同单位,应急响应的分级可以不一样,所以不同单位的应急响应同样可以不必同步。如果一定要保持同步,那么可能造成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如:防汛部门在台风编号停止即可终止响应,但电力部门应根据电力抢修、供电恢复等综合情况,决定调整响应级别或终止响应。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