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水效“领跑者”可获得多少奖励?
来源:福建省工信厅 时间:2023-09-21 17:41
 按相关政策措施规定,省级节能和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对省级水效“领跑者”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择优向工信部等部门推荐国家级水效“领跑者”企业、园区,对国家级水效“领跑者”企业再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