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有补助措施吗?
来源:福建省工信厅 时间:2023-08-31 16:25

    用能单位边界上,根据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印发《关于继续做好重点用能企业能耗数据联网工作的通知》(闽经信环资〔2017〕182号)要求,对完成一级能耗在线监测建设的企业给予不超过2万元的补助;在次级用能单位和重点用能设备边界上,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工业节能降碳和资源综合利用的若干措施》(闽工信规〔2022〕2号),鼓励重点用能企业建设二级、三级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按系统建设级别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15万元一次性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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