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评审业绩要求是什么?
来源:福建省工信厅 时间:2024-07-24 04:41

    业绩要求详见《福建省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条件》(闽工信职改〔2023〕19号)第十二条:http://gxt.fujian.gov.cn/zwfw/tsfw/zcps/gcjsxlzcps/zcfg/202311/t20231110_6293509.htm

    任现职以来,在本专业取得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1.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研发1台(套)或为主承担研发2台(套)的设备获得“国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或主持研发2台(套)或为主承担研发3台(套)的设备获得“省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 

  2.获得中国专利金、银奖或福建省专利特等奖、一等奖(发明人排名前5);或中国专利优秀奖或福建省专利二等奖(发明人排名前3);或福建省专利三等奖(发明人排名第1); 

  3.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二等奖;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2项;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1项并获得设区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2项; 

  4.作为工业制造业领域企业中的技术负责人,承担研发、并获得授权专利(个人排名前3)的新品种、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经推广,近五年关联产品、技术年均缴税1000万元以上; 

  5.作为第一起草人,负责完成制(修)订标准1项;或作为第二起草人,负责完成制(修)订标准2项; 

  6.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1项或为主承担2项省级以上重点项目、或重点技改项目、或大型项目、或科技重大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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