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信厅:​“四抓四推动”助企减负促发展
来源:工信微报 时间:2021-11-17 15:52
    2021年减负宣传周“工信厅长谈减负”之福建省

   抓四推动助企减负促发展

    福建省工信厅副厅长 吴添富

    今年以来,福建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轻企业负担促进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狠抓机制建设,不断规范税费,持续开展清欠工作,切实提升企业满意度,前三季度累计为企业减负超900亿元,其中减少税收负担760亿,降低涉企收费1亿,制度性交易成本1亿,融资成本3亿,人工成本75亿,生产要素成本45亿,物流成本15亿;预计全年可实现减负助企超1200亿元。

    抓机制建设,推动减负政策落地。一是建立一套班子,省市县三级政府建立降成本联席会议制度,由工信部门牵头23个部门,统筹协调,合力推动助企降本减负工作。二是制定一部规则,出台《福建省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细则》,建立健全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机制,明确目录清单、问题处理、调研评估、宣传交流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助企减负方式。三是出台一批政策,明确年度减负工作要点,提出近30多项减负政策措施,各级各部门配套出台100多条政策措施,形成“1+N”政策组合。四是搭建一个平台,利用“党企新时空·政企直通车”平台,打通省市县政府“一把手”受理企业诉求快速通道。2021年1—10月共受理企业信件3929件,办结率达99.4%。五是构建一项机制,建立“领导挂钩联系,精准服务企业”机制,定期深入基层企业,协调解决企业难题约350件。

    抓清理规范,推动税费只减不增。一是建立清单管理,全省税务系统实施“一张清单、两级管理”,健全减税降费清单,创新推出“八闽办税码”,集“名片码、诚信码、办税码、导税码、身份码”等功能于一体,利用大数据跟进服务,实现全省办税“一码通用”,今年前三季度共减税超760亿元。二是开展清理涉企收费,公布全省涉企收费清单,清单外一律不得收费,前三季度共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6500万元;全省组织开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理活动,停征强制检定计量收费及计量器具形式评价收费,前三季度为3060家企业减免强检计量收费5439万元。 

    抓改革创新,推动要素成本下降。一是“三零”服务降电价,全面实施对160千瓦及以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为小微企业客户节约用电投资成本约7.71亿元;加快售电侧改革,前三季度累计降低企业用电成本44亿元。二是降低工业用气价格,对春节期间日用气量5000万立方米以上工业企业气价优惠0.15元/立方米,前三季度累计降气价1600万元。三是调增政策惠企业,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象扩大到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调整返还标准,返还1.49万家企业计7607万元。四是创新服务降物流成本,简化合并货运车辆认证许可,取消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从业资格证和车辆营运证,开展货运车辆省内异地检测,发展集装箱化运输,前三季度累计降低物流成本14.35亿元。五是深化改革降利率,全面推广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运用,引导金融机构降低贷款利率,实现新增贷款参考定价,今年累计推出四期中小微企业纾困贷款资金,总规模400亿元,惠及8762家中小企业。前三季度累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3.09亿元。六是优化市场降租金,为减轻企业场地租金压力,2021年10月1日起,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适用简易计税,减按1.5%缴纳增值税。

    抓持续清欠,推动财务费用降低。一是依法依规推动欠款清偿,印发通知明确目标,压实责任,加强督促指导,前三季度累计清偿拖欠账款6543万元,做到应清尽清。二是推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出台《关于印发福建省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若干措施的通知》,实施资金事前审批、提高项目财审验收速度;出台《福建省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投诉处理有关规定》,规范投诉事项办理流程和时限。三是完善联动机制,建立清偿中小企业账款与根治欠薪协调联动机制,通过“劳动工资数据库”汇集人社、工信等各部门数据,构筑“事前预警网、事中监控网、事后惩戒网”,三网联合防范和清偿。四是加强考核评估,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省清欠工作进行评估,评估显示欠款得以清偿的民营企业对清欠工作满意度达91%。开展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调查显示,中小企业对福建企业发展环境满意度达99.3%。

    下一步,福建省将加大力度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深入推进惠企减负工作,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开展企业负担调查评估,及时解决企业反映的负担问题,不断提升企业获得感。持续抓好《福建省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若干措施》落实,强化源头管理,严防新增拖欠,为福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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