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工信厅、发改委、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福建省钢铁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福建省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钢铁碳达峰方案》《有色碳达峰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背景和依据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2021年10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从国家层面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作出总体部署。2022年8月,福建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贯彻落实碳达峰工作的实施意见。同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印发《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及分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区提高认识,压实工作责任,结合本地实际提出落实措施,统筹推进钢铁、有色金属等行业碳达峰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家有关部委和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全省钢铁和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工作,省工信厅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钢铁碳达峰方案》《有色碳达峰方案》,作为我省碳达峰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指导钢铁和有色金属行业有序开展碳达峰工作。
二、《钢铁碳达峰方案》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从谋全局、管长远的角度出发,提出福建省钢铁行业碳达峰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统领《钢铁碳达峰方案》内容编制。
指导思想。包含2个层次:一是坚持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战略方针,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部署、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等。二是明确钢铁行业碳达峰工作主线、方向、抓手、支撑,确保碳达峰目标实现。
基本原则。包括4个方面:坚持目标导向、坚持效率优先、坚持创新驱动、坚持协同推进。
主要目标。到2025年,吨钢综合能耗和碳排放强度进一步降低,全省钢铁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超过30%;电炉钢产能占全省钢产能比重20%以上,行业节能降碳效果显著;2030年前实现钢铁行业碳达峰目标等。
(二)重点任务。全面考虑福建省钢铁行业所处发展阶段、产业发展规律,聚焦能源低碳化、资源低碳化、生产流程低碳化,以智能化、绿色化、高端化为导向,提出6项主要任务。
一是严禁违规新增钢铁产能。严格执行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和钢铁冶炼项目备案管理有关规定,坚决遏制钢铁产能盲目扩张。通过钢铁行业阶梯电价、差别电价等差别化调控政策,引导企业装备技改升级。
二是全面推动绿色布局。引导省内钢铁企业加快装备绿色改造,实施兼并重组,推动产能集聚、产业链延伸,大力发展绿色低碳、高性能、高附加值钢铁产品,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和产品结构。
三是深入推进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引导企业加大余热余压利用,应用高效节能电机、水泵、风机产品等,对标能效先进水平实施产品设备更新改造,推广先进节能工艺技术。进一步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在能源管理的创新应用,推动能效管理智能化升级。
四是优化用能及流程结构。鼓励可再生能源的应用,严控煤炭消费增长,鼓励发展短流程电炉炼钢和非高炉冶炼技术,不断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和流程结构。
五是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全面推进钢铁与建材、电力、化工、有色等产业低碳协同发展。引导企业建设废钢加工配送中心,建立健全废钢回收利用体系,推动废钢回收产业集聚发展。
六是增强低碳创新发展能力。推动构建“产-学-研-用”四位一体产业链式技术研发创新体系,助力行业核心关键降碳技术研发。加强主流工艺节能降碳关键技术研究,进一步降低二氧化碳捕集及封存成本。
(三)组织保障
提出五个方面组织保障措施,进一步完善福建省钢铁行业低碳发展保障体系,确保方案顺利实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整体规划、部门协同,强化企业主体意识,发挥相关团体组织作用,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推动财税、金融、节能、环保等各项优惠政策,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三是建立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创新绿色低碳金融产品,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钢铁行业低碳发展。
四是强化绿色低碳标准引领。建立完善钢铁行业绿色低碳相关标准体系、核算方法、认证制度,培育专业机构,提高绿色低碳服务水平。
五是培育绿色低碳专业人才。开展钢铁行业人力资源统计分析与对标挖潜,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创新工作机制,提高人才服务水平。
三、《有色碳达峰方案》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围绕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总体目标,提出福建省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统领《方案》编制,积极构建有色金属产业新发展格局。
指导思想。包含3个层次:一是坚持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战略方针,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部署、新发展理念等。二是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四大关系。三是明确工作主线和着力点,积极构建有色金属产业新发展格局。
基本原则。坚持双轮驱动、坚持创新引领、坚持绿色发展。
主要目标。“十四五”期间,有色金属冶炼能效达到标杆水平产能比例超过30%,重点品种单位产品能耗、碳排放强度进一步降低,铝水直接合金化率达到90%,再生金属供应占比达24%以上。“十五五”期间,电解铝使用清洁能源比例提高到30%以上,2030年前有色金属行业实现碳达峰。
(二)重点任务。紧密结合国家相关政策,围绕全国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总体目标,结合福建省有色金属产业发展实际,提出6项主要任务。
一是优化调整产业结构。严格落实有色金属产业政策,严禁违规新增电解铝产能,防范铜冶炼产能盲目扩张,引导促进工业硅行业供需平衡,积极发展新能源材料和再生有色金属。提高冶炼项目准入门槛,围绕铜、铝、钨、稀土、电池正极材料、稀贵金属等重点品种,做大做强下游精深加工。鼓励产业集群化发展,推进产业协同耦合。
二是强化绿色技术创新。加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进有色金属行业关键技术攻关。着力推广节能低碳技术,加快推动采矿智能化、电气化、绿色化技术研发。
三是推动能源低碳利用。鼓励和引导企业通过建设可再生能源设施,积极消纳可再生能源,提升清洁能源使用占比。鼓励国有企业、龙头企业发挥引领作用,加快节能降碳技术改造。
四是加快资源循环利用。规范回收企业管理,建立完善废旧金属资源回收体系。鼓励回收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废旧有色金属回收利用技术。全面推行循环生产方式,开展大宗固废综合利用。
五是数字赋能行业降碳。围绕数字化转型的核心需求和关键场景,开展智能矿山和智能工厂建设。培育打造一批“工业互联网+绿色低碳”试点示范企业,推动有色行业工业互联网建设。建立数字化碳管理体系,加强对企业碳排放在线实时监测。
六是建设绿色制造体系。加强污染防治工作,提升工艺装备、污染防治和清洁生产水平,实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开展绿色工厂、绿色矿山建设,建立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全面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
(三)组织保障
提出六个方面组织保障措施,完善福建省有色金属行业低碳发展保障体系,确保方案顺利实施。
一是加大政策激励。加大对有色金属行业开展绿色低碳技术攻关、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激励有色金属企业绿色化智能化发展。
二是完善市场机制。通过发挥碳排放权、用能权、绿电交易市场作用,引导行业绿色转型。完善新能源配套服务体系和市场,提高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
三是强化金融支持。支持金融机构向绿色低碳重点项目提供金融服务,发行绿色金融创新产品,鼓励设立行业低碳发展相关基金等,推动绿色低碳项目落地。 四是健全计量体系。通过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建设,组织开展碳排放核算、交易、管理等培训,提升企业碳资产管理水平。鼓励企业参与组建低碳发展联盟等行业组织。 五是加强宣传培训。依托行业协会、科研院所等机构,积极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支持龙头企业面向重点领域提供碳排放核算、分析检测、绿色评价等专业服务。 六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部门要强化合作,统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进落实各项政策、措施。要求各地制定工作推进方案,建立考核评价机制,明确中期评估时间,提供制度保障,实施激励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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