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3-2500-2026-00222
- 文号:闽工信函消费〔2026〕501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生成日期:2026-10-29
- 有效性: 有效
各设区市工信局(不含厦门)、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为做好2026年度中国消费名品征集工作,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征集2026年度中国消费名品的通知》(工消费函〔2026〕505号,以下简称《通知》,详见附件)及《福建消费名品培育建设工作方案(2026—2030年)》(闽工信函消费〔2026〕389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工信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的征集领域、申报方向和具体条件,认真摸排梳理属地的企业品牌、区域品牌,积极组织做好申报动员工作(已入选福建消费名品的企业及区域要逐一通知到位),指导申报主体对照要求,高质量填报《中国消费名品申报书》,严格把关确保各项材料真实有效。已纳入中国消费名品的企业品牌和区域品牌不再重复申报。
二、各地工信部门请于11月6日前将《2026年度中国消费名品推荐汇总表》《2026年度中国消费名品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报送我厅消费品工业处(适老化产品、助残产品、妇幼产品等特定人群适用产品推荐数量不受推荐数量限制)。
三、推荐汇总表按推荐优先顺序排序,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材料发送电子邮箱。我厅将在材料审核、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等基础上,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报送(已纳入福建消费名品的企业品牌和区域品牌优先推荐)。
联 系 人:王女士 0591-87430170
电子邮箱:jmwqfb@gxt.fujian.gov.cn
邮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66号经贸大厦614室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征集2026年度中国消费名品的通知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10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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