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3-2500-2026-00185
- 文号:闽工信联信息〔2026〕66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生成日期:2026-08-12
- 有效性: 有效
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厦门市通信管理局、各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中国电信福建分公司、中国移动福建公司、中国联通福建省分公司: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关于推动工业互联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福建省加快推进数字化全面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总体方案》等文件精神,深化“5G+工业互联网”与人工智能融合发展,现组织开展省级5G工厂培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深化5G、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应用,推动“5G+工业互联网”从单点探索向系统集成拓展、从外围辅助环节向生产核心环节延伸,发展平台化设计、智能化制造、数字化管理、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服务化延伸、精细化投融、可视化治理等新模式新业态,数据安全管理水平高,工业数据要素价值发挥好的工业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参与5G工厂建设的工业企业、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在福建省内依法生产经营,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
(二)项目符合《5G全连接工厂建设指南》(工信厅信管〔2022〕23号)要求,已完成或基本完成项目建设。
(三)5G网络覆盖、关键装备联网、典型场景应用达到相应水平,对“555X”产业集群具有示范推广价值。
(四)申报材料真实、完整、合规、可公开,不涉及国家秘密。
三、支持方式
发布一批省级5G工厂培育库名单,开展优秀项目宣传推介。
四、报送方式
方式一:申报主体登录“福建通信行业融合创新服务平台”(http://fjtxcx.cn/)下载填报《福建省省级5G工厂培育申报表》,上传有关佐证材料。
方式二:将《福建省省级5G工厂培育申报表》等申报材料打包后(文件以“申报单位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fjsgxtxxh@gxt.fujian.gov.cn。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确保申报信息及所有上传材料真实可靠、表述准确,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请于2026年10月31日前线上提交。
(二)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信、通信部门要做好项目征集初审推荐,并组织相关企业在工业和信息化部“5G+工业互联网”发展管理平台(https://5gii.aii-alliance.org)更新本地已建、在建和规划的5G工厂项目。
(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对各地推荐项目进行评审,择优发布省级5G工厂入库名单。
联系人: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孙 哲 0591-87430181
省通信管理局 谢嘉琦 0591-83175135
附件:5G全连接工厂建设指南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通信管理局
2026年8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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