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3-2500-2024-00300
- 文号:闽工信联函装备〔2024〕636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生成日期:2024-11-01
各设区市工信局、市场监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市场监管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2024〕392号)要求,现就做好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面向原材料、高端装备、消费品、电子信息等重点行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需求,聚焦智能工厂建设堵点痛点,培育一批掌握核心技术、深耕细分行业、具有工业基因的专业化供应商,强化智能制造装备、工业软件和系统“串珠成链”集成创新,深化国家、行业智能制造标准研制应用,推动形成先进适用、自主可控、可复制推广的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产品和服务并应用验证。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为在福建省内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科研院所,可组成联合体申报。牵头申报单位主营业务应包括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的研发、供应、服务等。牵头承担2023年度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任务的单位在完成验收前不得再牵头申报。
(二)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好的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技术创新和实施应用基础,必要的场地、设备、人员条件,完善的工程化研发、试验、实施能力,在相应行业和领域具有成功应用案例,愿意主动配合开展现场评估和宣传总结,积极推广典型经验。
(三)申报单位近三年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
三、组织实施
(一)申报单位可结合自身实际编制《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项目申报书》(附件1),明确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产品和服务揭榜任务,于2024年11月13日前完成线上申报。申报单位应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确保申报材料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二)每个申报单位可牵头申报1个项目,最多可涵盖3个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任务。揭榜任务应聚焦某一具体行业(附件2)、围绕智能制造典型场景(详见《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4年版)》)开展集成攻关和应用验证。
(三)各地工信部门联合市场监管部门组织本地区申报项目的推荐工作。推荐工作坚持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优先推荐应用效果显著、市场前景广阔、带动作用明显的自主可控项目。各地工信部门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按项目优先顺序填写推荐汇总表(附件3,1份)并加盖公章,连同纸质申报材料(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一式两份),于2024年11月18日前报送省工信厅。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PDF)刻录光盘随纸质材料寄送。
(四)省工信厅会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择优推荐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共同组织项目遴选并公布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单位和相应揭榜任务。
(五)揭榜单位在2年内完成所承诺的揭榜任务和指标要求后,及时提请验收,由省工信厅联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验收。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组织项目复核和宣传推广。
(六)项目申报、评审、管理、验收等工作基于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miit-imps.com)开展。
联系人及电话:
省工信厅装备工业处 郑燕娈 0591-87832506
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 吴添雅0591-87844531
申报材料报送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66号福建经贸大厦7楼,省工信厅装备工业处郑燕娈,0591-87832506
附件:1. 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项目申报书
2. 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重点行业
3. 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项目推荐汇总表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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