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3-2500-2024-00245
- 文号:闽工信函节能〔2024〕451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生成日期:2024-08-07
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按照《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13号)和《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实施方案》(工信部联节〔2021〕213号)有关要求,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4〕280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工信部门要积极组织属地企业、园区按照《通知》申报条件和范围等要求,于8月25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分类填报申请报告并上传支撑材料。
二、请各地工信部门对相关企业、园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推荐意见,于8月30日前按《通知》要求将推荐文(含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典型案例申报书、推荐表,见附件)及相关纸质材料(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送至省工信厅(节能处)。
三、省工信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择优推荐申报国家2024年度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典型案例。
联系方式:省工信厅节能处 林 芝,0591-87821903
附件:1.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典型案例申报书
2.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典型案例推荐表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8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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