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3-0800-2026-00190
  • 文号:闽工信行政服务〔2026〕68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生成日期:2026-08-18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贝欧亿(福建)新材料有限公司5万吨/年特种新材料及配套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来源: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时间: 2026-09-03 09:02

贝欧亿(福建)新材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5万吨/年特种新材料及配套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贝欧亿(福建)字〔2026〕1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项目代码2505-350691-04-01-860547。项目新增纯化塔、聚合反应釜、电加热器、换热器、闪蒸罐、挤出机、切粒机等生产设备,以及配套公用工程和辅助附属设施,建设1条聚烯烃弹性体(POE)产品生产线。项目备案总投资108795.31万元,达产后将新增年产5万吨POE产品的生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5年第3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根据你公司提供的节能报告,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内容符合《福建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闽发改规〔2023〕9号)等相关要求。项目以乙烯、1-丁烯(或1-辛烯)等为原料,采用茂金属催化溶液聚合工艺生产C4/C8POE产品。项目根据工艺流程特点配备高效节能的生产设备,新增主要用能设备包括聚合反应釜、挤出机、切粒机、电加热器等,未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和淘汰的落后机电设备(产品)。

  项目拟于2028年5月建成投产。项目达产后,新增年综合能源消费量23399.92tce(当量值)、33599.96tce(等价值),含化石能源消费量11503.07tce,原料用能消费量48.72tce;其中,年消耗电力6122.84万kWh、天然气1013.04万m³、蒸汽(1.0MPa,200℃)44799.60t、氢气(原料用能)12.00t。核算项目C4、C8POE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分别为0.562tce/t、0.575tce/t。项目新增综合能源消费量将纳入漳州市“十五五”期间能源消费统计范围,对漳州市完成“十五五”能耗强度下降目标将产生影响。

  综上,我厅原则同意所报项目节能报告通过审查。

  二、你公司要严格按照《节能报告》的建设方案进行施工,将节能技术措施落实到项目建设和生产的各环节中。项目在开工建设前或建设过程中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及时向我厅提交变更申请。项目建成投入生产、使用前,应依法对项目节能报告中的生产工艺、用能设备、节能技术等采用情况以及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在完成验收后30日内向我厅报送节能验收报告。递交验收报告前,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使用。项目投产后,企业应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并有效运行。

  三、请漳州市工信局、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依据本审查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实施有效监督检查。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8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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