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3-0800-2024-00290
- 文号:闽工信行政服务〔2024〕97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生成日期:2024-10-23
福建台明铸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年产20万吨球铁管达产配套工程项目变更节能审查的请示》(台明股份〔2024〕14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项目代码2018-350402-33-03-005972。项目于2019年8月通过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节能审查(闽发改网审生态函〔2019〕140号),因项目主要用能工艺发生重大变动,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3第2号)《福建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闽发改规〔2023〕9号)相关要求,申请变更节能审查。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对项目原用能工艺方案进行优化调整。调整主要用能品种为电力、高炉煤气、天然气;拆除煤气发生炉,并在退火炉、烤包机等设备配置高炉煤气燃烧喷嘴。
项目变更达产后,新增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5273.99tce(当量值)、22269.88tce(等价值),含化石能源消费量10354.70tce;其中,年消耗电力4002.68万kWh、天然气93.17万m3、高炉煤气7686.12万m3。项目球墨铸铁管单位产品综合能耗152.74 kgce/t,优于原节能审查意见批复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对应的产品能效水平。项目于2023年6月建成投产,新增综合能源消费量已纳入三明市“十四五”期间能源消费统计范围,对三明市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目标产生一定影响。
二、你公司要严格按照本变更审查意见及《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台明铸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球铁管达产配套工程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闽发改网审生态函〔2019〕140号),将节能技术措施落实到项目生产的各环节中,并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完善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并有效运行。
三、请三明市、三元区工信局依据本变更审查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项目运营管理实施有效监督检查。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10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温馨提示:
PDF文件可直接使用非IE浏览器阅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