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电宣传月|“以案释法”无线电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解读
来源: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时间:2023-09-28 15:56

  今年是第14个全国无线电管理宣传月,为加强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宣贯,福建省工信厅选取今年无线电行政执法2起典型案例,以案释法,阐述相关法律条文,倡导公众自觉遵守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电波秩序的良好氛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以案释法(一) 

  ——南平市无线电管理局查处某移动通信运营企业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案 

  案情介绍 

  2023年4月,南平市无线电管理局在执行省工信厅下达的无线电干扰查处任务中,通过监测定位查找,发现干扰源位于南平市松溪县溪东乡。经调查,该干扰系南平市某移动通信运营企业擅自在1400MHz-1427MHz频段设置使用无线环网台站导致,南平市无线电管理局依法扣留违法使用的无线环网台站设备1台,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及时消除了干扰。 

  处理情况 

  南平市某移动通信运营企业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环网台站,对依法开展的无线电业务造成有害干扰,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六条、第十四条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南平市无线电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参照《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裁量情节和处罚幅度,对当事企业作出没收无线环网台站设备1台的行政处罚。 

  法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不得对依法开展的无线电业务造成有害干扰,不得利用无线电台(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四条 使用无线电频率应当取得许可,但下列频率除外: 

  (一)业余无线电台、公众对讲机、制式无线电台使用的频率; 

  (二)国际安全与遇险系统,用于航空、水上移动业务和无线电导航业务的国际固定频率; 

  (三) 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规定的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使用的频率; 

  第二十七条 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应当向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取得无线电台执照,但设置、使用下列无线电台(站)的除外: 

  (一)地面公众移动通信终端; 

  (二)单收无线电台(站); 

  (三)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规定的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台(站)。 

  第七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或者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从事违法活动的设备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从事诈骗等违法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无线电管理部门提示 

  使用无线电频率应当取得频率许可,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应当向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取得无线电台执照。未经许可擅自使用频率,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对正常无线电信号造成有害干扰或干扰隐患,是扰乱空中电波秩序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使用频率,不得非法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不得对依法开展的无线电业务造成有害干扰。单位和个人如需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可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了解办理条件和流程,依法向当地无线电管理局提交申请,取得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依法申办无线电台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以案释法(二) 

  ——厦门市无线电管理局对某企业销售未经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拒不改正行为进行处罚 

  案情介绍 

  2023年2月,厦门市无线电管理局接到省工信厅下达的厦门某网络有限公司在拼多多平台销售未经型号核准手机信号放大器线索的监督检查任务,经调查核实,该公司在拼多多平台销售未经型号核准的手机信号放大器58台(型号LK-23CGD),每台售价514元,合计销售金额为29812元。 

  2023年6月,厦门市无线电管理局再次接到省工信厅转来的关于厦门某网络有限公司的举报线索,该公司在淘宝天猫平台销售未经型号核准的手机信号放大器。经调查核实,该公司在淘宝平台销售未经型号核准的手机信号放大器(型号HT-23F-CGD)12台,每台均价1230元,销售所得共计14760元。 

  处理情况 

  厦门某网络有限公司销售应当取得型号核准而未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2023年3月,厦门市无线电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参照《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裁量情节和处罚幅度,对厦门某网络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销售所得29812元,并处销售额5%的罚款1490元,合计罚没31302元,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 

  厦门某网络有限公司2023年6月仍在淘宝网店销售未经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厦门市无线电管理局认定其行为属于“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参照《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 “销售应当取得型号核准而未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超过责令改正期限十天以上的,没收违法销售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罚款数额按超过责令改正天数每日递增违法销售设备货值1%,最多不超过30%计算”的裁量情节和处罚幅度,对该公司作出没收违法销售所得14760元,并处销售额30%的罚款4428元的行政处罚,责令该公司改正,停止在所有平台销售应当核准而未经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 

  法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四十四条 除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外,生产或进口在国内销售、使用的其他无线电发射设备,应当向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型号核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目录由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公布。 

  生产或者进口应当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除应当符合本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外,还应当符合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核定的技术指标,并在设备上标注型号核准代码。 

  第四十八条 销售依照本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应当取得型号核准而未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办理销售备案,不得销售未依照本条例规定标注型号核准代码的无线电发射设备。 

  第七十八条 销售依照本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应当取得型号核准而未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销售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销售的设备货值10%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并处违法销售的设备货值10%以上30%以下的罚款。 

  无线电管理部门提示 

  为确保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工作频率、功率等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标准,我国对于无线电设备采用型号核准制度,除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外,生产或进口在国内销售、使用的其他无线电发射设备,应当向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型号核准。销售应当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应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办理销售备案,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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