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福建省民企产业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奖励的公示
来源: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时间:2026-06-08 10:17
     按照《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福建省民营企业产业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奖励的通知》(闽工信函产业〔2026133号),我厅对各设区市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核和研究,现将拟下达的前期工作经费奖励安排公示如下:

2025年度福建省民企对接项目前期

工作经费奖励安排表

序号

奖励对象

金额(万元)

1

福州市

260

2

漳州市

190

3

泉州市

345

4

三明市

130

5

莆田市

185

6

南平市

80

7

龙岩市

270

8

宁德市

115

合计

1575

  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向省工信厅反映。 

    联系电话:0591-87672912(机关纪委)、0591-87807812(产业处)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6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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