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生产应用支持参考目录(2024年版)》编制咨询服务的采购预公告
来源:福建工信 时间:2024-10-18 17:36

  意向供应商: 

  促进我省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动我省优势特色新材料创新成果落地转化,我厅开展《福建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生产应用支持参考目录(2022年版)》修编咨询服务项目采购按照《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采购管理暂行规定》(闽工信函办〔2022595号)就采购事项进行市场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 

  《福建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生产应用支持参考目录(2024年版)》编制咨询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一)对省工信厅征集的福建省重点新材料情况进行整理、分类、汇总等工作,查阅并了解国内及省重点新材料创新生产、应用现状和发展趋势 

  (二)根据国家省相关产业政策要求,结合我新材料产业发展现状发展重点和色优势《福建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生产应用支持参考目录(2022年版)》为基础,对拟新增的产品关键性能技术指标等确认是否先进、材料是否新,对拟调整、删除的产品需经充分论证后提出合理建议 

  (三)通过组织开展现场调研、专家论证等方式,对拟列入目录的项目从政策性、专业性方面进行研究论证。突出以下四个方面:一是针对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材料,首次进入市场推广阶段;二是关键基础短板材料填补国内空白,补齐产业链短板;三是充分体现本省优势重点新材料特点,在细分领域具有引领带动作用;四是拟列入目录的产品参数进行把关,确保参数要求具有一定的技术引领性、先进性提升目录整体质量 

  (四)编制形成《福建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生产应用支持参考目录(2024年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交以下证明文件: 

  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对授权代表人的授权书; 

  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应熟悉国内外及新材料产业发展现状,熟悉新材料推广应用相关工作,有较为丰富的从事新材料产业相关业务的经验;投标人应成立目录编制咨询服务团队,服务团队至少应有3名高级(含高级)以上职称人员(金属、无机非金属、石化化工领域至少各1名,其中团队带头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并编制过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课题或新材料目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价文件要求 

  按要求填写《福建省首批次重点新材料生产应用支持参考目录(2024年版)》编制咨询服务项目采购报价单(详见附件)。各意向供应商报价应不高11万元人民币,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本次报价仅作为采购最高限价设定的参考报价,不作为项目评标依据。 

  二)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上述资料均需要加盖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且装订成一册后加盖骑缝章。 

  五、报价文件提交时间 

  报价文件于202410231730分前送至(或寄送)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新材料处(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66经贸大厦712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91-87800679 

    

  附件: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福建省首批次重点新材料生产应用支持参考目录(2024年版)》编制咨询服务项目采购报价单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1018 

  
附件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福建省首批次重点新材料生产应用支持参考目录(2024年版)》 

  编制咨询服务项目采购报价单 

    

                                                 

    

  报价供应商:                           (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序号  

服务 

名称  

服务 

要求  

 

元) 

最高限价 

(万元) 

1  

《福建省首批次重点新材料生产应用支持参考目录(2024年版)》编制咨询服务项目 

(一)对省工信厅征集的福建省重点新材料情况进行整理、分类、汇总等工作,查阅并了解国内及省重点新材料创新生产、应用现状和发展趋势。(二)根据国家省相关产业政策要求,结合我新材料产业发展现状发展重点和色优势《福建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生产应用支持参考目录(2022年版)》为基础,对拟新增的产品关键性能技术指标等进行把关,对拟调整、删除的产品需经充分论证后提出合理建议三)通过组织开展现场调研、专家论证等方式,对拟列入2024年度目录的产品从政策性、专业性方面进行研究论证。(四)编制形成《福建省首批次重点新材料生产应用支持参考目录202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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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上述价应包括所有服务以及相关税费等一切费用,报价总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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