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的正常运行,根据《省级无线电监测设施运行维护规定》要求,福建省无线电监测站计划开展2026至2027年度监测设施运维项目,并按照《省工信厅采购管理暂行规定》对以上项目的最高采购限价进行询价,欢迎合格的服务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意向公开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采购时间 |
| 1 | 2026至2027年度监测设施运维项目 | 2026年8月 |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6至2027年度监测设施运维项目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2:2026至2027年度监测设施运维项目技术和服务要求》
三、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8月31日
四、时间安排及报价方式
1.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8月7日至2026年8月12日。
2.报价递交时间和方式:报价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2日18:00前,逾期概不接受。报价供应商需将报价纸质材料送至或投寄至福建省无线电监测站(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北二环西路384号,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91-87853770)。
五、服务供应商要求
1.报价单位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2.报价供应商应具备服务本项目的能力并应具有报价项目的服务范围,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身份证等相关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正副本均可)并加盖公章。
3.报价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4.本次报价仅作为最高限价设定的参考报价,不作为评标的依据。
六、递交资料要求及报价须知
1.报价文件要求:
(l)按要求填写《附件1:服务供应商报价函(格式样例)》;
(2)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身份证等相关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正副本均可);
(3)附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为非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上述资料一式一份,均需要加盖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且装订成册后加盖骑缝章,并用信封将上述资料密封,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3.报价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满足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具体技术和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4.报价供应商在报价单上必须填写完整且有效的报价单位联系人、电话,报价供应商应对所递交的报价文件及与报价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因弄虚作假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发现恶意报价者,采购人可上报政府相关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5.报价供应商应无条件认可本次询价结果,采购人不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
七、附件
1.服务供应商报价函(格式样例)
2.2026至2027年度监测设施运维项目技术和服务要求
福建省无线电监测站
2026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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