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报价供应商:
为公开、公平、公正遴选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承接我厅“福建省2024年度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推动高质量发展第三方评估”工作,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采购管理暂行规定》(闽工信函办〔2022〕595号),就该项目采购进行市场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
(一)项目名称:福建省2024年度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推动高质量发展第三方评估。
(二)项目要求:全面、客观、准确反映福建省当前企业所处的高质量发展环境状况,客观分析对企业生存发展产生较大影响和作用的核心负担要素情况,重点分析严格实施涉企行政法规制度情况,开展企业监管执法情况,惠企纾困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落实情况,切实做好企业精准帮扶情况,企业对减负政策落实情况,不断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建立科学的指标体系,对福建省企业负担进行客观评价,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将福建省企业负担情况与先进省份及全国平均企业负担情况对比,持续推动福建省减轻企业负担工作不断优化、为福建省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根据调查评估结果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形成书面报告。
二、报价单位资质要求
申请单位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省工信厅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且具备: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行业协会或研究机构、大专院校等企事业单位;
(二)无信用不良记录,不被政府有关部门列入失信名单,具备国家级企业服务平台资格;
(三)了解全国及各省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情况,了解各类企业成本、费用等负担情况,了解国家及福建省涉企行政法规制度,了解国家及福建省惠企纾困政策及帮扶企业情况,能够建立科学评价指标体系;
(四)从事过国家及省级政府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相关的调查研究、分析评估工作,并能提供业绩证明;
(五)承接单位应成立调查评估研究团队,评估团队至少应有3名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其中团队负责人应具有统计调查、评估、评价等相关从业经历,具备丰富的调查、评估、评价能力;
(六)该评估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申请单位须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三、报价文件要求
(一)按要求填写《“福建省2024年度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推动高质量发展第三方评估”项目采购报价单》,各报价供应商报价应低于20万元,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本次报价仅作为采购最高限价设定的参考报价,不作为项目评标依据;
(二)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三)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资料均需要加盖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且装订成一册后加盖骑缝章。
四、报价文件提交时间
报价文件于2024年9月21日18时前送至(或EMS寄送)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法规和行政审批处(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76号屏山大院8号楼329室)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91-87855312
附件:“福建省2024年度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推动高质量发展第三方评估”项目采购报价单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9月18日
附件: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省2024年度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推动高质量发展第三方评估”项目采购报价单
年 月 日
报价供应商: (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序号 |
货物 名称 |
需求数量 |
单位 |
总价 (元) |
1 |
“福建省2024年度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推动高质量发展第三方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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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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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报价总价超过20万元的视为无效报价。
2、对应总价,提供对应分项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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